王玺玉副省长听取省民政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10月10日下午,王玺玉副省长莅临省民政厅听取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并对厅党组书记、厅长肖庆平同志进行约谈。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主任徐亚荣,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卢琼华、郭华峰,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窦原坪参加了约谈会。
肖庆平同志重点从组织领导、教育约谈、建章立制、干部选用、重点治理等“五个方面”汇报了省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与会4名厅党组成员分别对肖庆平书记落实第一责任情况作了评价。
王玺玉副省长听取汇报后,对省民政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省民政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到位、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措施具体,取得了明显成效。
关于如何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王玺玉副省长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树牢责任意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重要论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红线,切实在抓细、抓常、抓长、抓实、抓到位上下功夫。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民政厅权力行使中的问题、惠民政策落实中的问题、上级指出交换的问题、直属单位存在的问题、教育实践活动查出的问题,从严进行整改,从细堵塞漏洞,防止发生廉政问题。三要体现民政特点。从民政行业、民政工作、民政发展阶段等特点出发,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使之更有针对性、操作性。四要加强制度建设。要不断完善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要严格执行制度,不能搞变通、打折扣;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五要及时总结提高。民政工作任务很重,许多同志都在各自岗位上牺牲奉献、吃苦耐劳、廉洁自律。要重视发现、培养、总结、树立一些廉洁自律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引路作用。
肖庆平同志代表厅党组表示,王省长的指示要求提得非常准,针对性、操作性非常强,省民政厅将严格按照王省长的五条要求,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好,实现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推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厅办公室 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