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基层党组织考评中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的通知

09.02.2015  18:30

 

 

 

甘建直党〔2015〕3号

 

关于在基层党组织考评中

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的通知

 

厅机关各支部、直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厅管社团党总支: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机关党建考评中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的通知》(省直工发〔2014〕59号)要求,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厅直属机关党委决定,自2014年开始,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一报告两评议”。采取召开党员大会的方式,由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向全体党员报告一年来党建工作的情况,主要包括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以及下一年度改进措施;对本级党组织的工作进行评议;对每个党员的思想、作风、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将作为确定部门和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的依据之一。

开展“一报告两评议”是按照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的重要举措,也是党的组织生活八项基本制度之一。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质量,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党员负责的态度,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地开展评议。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对本组织党员队伍的思想作风状况进行分析,写出专题报告,连同评议结果,于2015年2月13日前报厅直属机关党委。

附件:1.基层党组织工作评议表(样表)

          2.党员民主评议表(党员大会评议样表)

 

 

 

中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