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召开厅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大会
省建设厅召开厅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大会
3月14日,省建设厅召开厅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大会,厅直属14个基层党组织书记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现场述职,其余20位基层组织书记作了书面述职。
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咏中出席会议,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点评,并做了讲话。杨厅长指出,2015年厅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狠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规范组织生活、强化执纪监督,切实履行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工作中有特色、有亮点,也有可以复制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杨厅长强调:严肃组织生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基础。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谈话谈心、按月交纳党费等组织生活制度;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敢于和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并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进一步树立和强化党员意识、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宗旨意识,确保主体责任压力传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严肃执纪问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保证。主体责任重在落实,要敢字为先、敢抓敢管、严查严纠,要敢于瞪眼黑脸、敢于猛击一掌、敢于大喝一声,严格按制度办事,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避免把主体责任挂在嘴上、落而不实、抓而不严。严格自律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关键。各基层组织书记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承担着主体责任,能不能抓好落实,关键在于能不能以身作则,关键在于自己是否做到了忠诚、干净和担当。杨厅长要求,各基层组织负责人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加强党性修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提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开创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
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单广宁出席会议传达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在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述职述廉大会上讲话的主要精神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单组长充分肯定了此次述职会议,肯定了厅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取得的成绩,同时对2016年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分解任务抓具体落实,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二是要紧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抓落实,紧盯人、财、物等关键环节,紧盯行政审批、资质资格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执法监督等关键环节,把责任落实到人。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刘永堂主持会议并做了总结发言。刘厅长指出,2015年厅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能够认真落实省委“3783”、省直机关工委“445”和厅党组“4883”主体责任体系,各基层党组织尤其是各基层组织书记和党政一把手思想明确、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有措施、有办法、有亮点,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组织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此次述职大会开创了省建设厅党建工作的先例,为厅系统加强党建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探索了一个新的途径、提出了新的思路、总结了新的经验,要很好的坚持和实践。刘厅长要求,厅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传达学习此次会议精神,按照杨厅长的指示和单组长的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靠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为全省建设系统“十三五”开局提供有力的保障。
在家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支部书记、厅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