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党组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今年上半年,省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做出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加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力度,践行“三严三实”,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努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和统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确保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统计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为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认真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扎实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努力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在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明确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决打造廉洁统计、规范统计、真实统计;二是按照中央、省委和国家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研究制定《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三是按照《甘肃省统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集体领导责任、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四是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关于统计数据批示精神,将统计行风建设、严格依法统计作为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预防和坚决制止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腐败行为;五是召开全省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六是要求局党组成员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了对分管处室负责人和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管理和监督;七是要求各处室负责人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在全年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中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八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机关风清气正,有效保障了统计改革发展。
(二)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在巩固完善以往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一是在健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各党支部等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建立了《机关党委工作制度》、《机关纪委工作制度》和《党支部工作制度》,细化了各项具体工作制度措施,明确了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各支部、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等工作职责;二是完善《局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实施办法》,按月发布局领导接访预告并组织按月接访,倾听群众意见建议;三是重新更新廉政举报信箱,按照双人双锁的要求,配置安装在局机关监控盲区,设立网上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完善各项统计调查、数据评审、经费管理使用等制度,推进制度落实,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管数。
(三)扎实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坚持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要求,继续推进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一是积极推进“效能风暴”行动,严明工作纪律,加大各项工作落实力度,大力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二是组织开展作风建设落实年活动,制定了实施意见,大力治庸、治懒、治散;三是加大联村联户帮扶力度,大力推进先锋引领和文明机关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四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立足“从严治统,以实兴局”,全面提升统计能力、依法治统、优质服务、统计管理四种能力,切实做到“六个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四)加强廉洁自律学习教育。局党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学习教育。一是利用党组扩大会、处长会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中央领导对统计数据的重要批示精神;二是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各类会议、支部活动、党课教育和网络培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讲话精神;三是制定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学习篇目,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资料汇编》以及统计法律法规,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学习督导;四是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政策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五是组织开展好每月一课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五)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局党组始终坚持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的同时,大力支持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一是加强对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制度、统计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推进工作落实、提高统计执行力;二是加强对工作作风的监督,重点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要求,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三是严格执行各项统计制度和方法,严肃查处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腐败行为;四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大对人、财、物、数的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予以纠正;五是完善信访举报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六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透明,保障了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