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研讨会

25.12.2015  16:35

      12月24日上午,陇南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以用权”研讨会议。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组书记、检察长高连城就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了党课辅导。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军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市院及武都区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高连城指出,新版《准则》和《条例》的思想精髓重点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尊崇党章,重在立规。此次修订“两项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章这一党内“根本大法”的纪律规范和原则要求具体化、具象化,有利于以党章为核心打造有中国共产党特色的党纪体系,是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表现。二是纪法分开,纪挺法前。此次修改后,纪法分开,“”在“”前,体现党纪严于国法、对党员的行为规范严于普通公民,体现党纪特色和围绕先进性管党治党的要求。三是德规并重,德法相依。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针对现阶段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原则要求和规范,展现共产党人高尚道德追求,体现了古今中外道德规范从高不从低的共性要求。此次《准则》和《条例》同步修改,同时发布,充分体现了中央“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新思路。四是全面从严,动辄则咎。新版《纪律处分条例》将违纪行为从十类整合为六类,表面上看,对党员的要求似乎变少了,但实际上,新《条例》更加聚焦纪律本身,在量纪的尺度上比原版更严,对党员的‘底线’要求更高了。
      高连城强调,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中,全体党员干部要做到四个方面,一是要从内心敬畏党纪党规,把守纪律讲规矩化为自觉行动。党员从内心深处敬畏党纪,体现的是对党的拥护、对党的忠诚和对党的信仰。二是要严以律己,视党规党纪为根本遵循,把纪律和规矩刻在心上。每一名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自觉学习《准则》和 《条例》,把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到学习、工作、生活中去。三是要严以用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要落实抓早抓小之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轻处分等方式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违纪问题发展成违法问题。四是要严以修身,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追求高尚情操。党员领导干部要担负起“风成于上,俗形于下”的责任,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抵制歪风邪气。
      高连城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开展《准则》和《条例》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以用权”阶段的学习,要把纪律和规矩“明起来”、“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必须努力实现“教育规范化,无空隙;制度体系化,无漏洞;监督常态化,无死角;惩处法制化,无典型”,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努力为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会上,副检察长李光平、张建明及部分县级、科级中层领导围绕“严以用权,如何坚持为官慎用权、为民用好权”的主题作了研讨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