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院就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四项要求

10.11.2014  17:42

        近期,漳县院连续召开党组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学习传达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等重要文献。该院党组要求,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同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同省、市院党组对贯彻学习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在认真总结2014年度绩效考评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谋划好下一年度工作。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学习领会。作为国家法律职能的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每名干警要都自觉肩负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践者和推动者的责任,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项执法办案过程中。部门要通过组织干警通过学习讨论、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确保每名干警都能领会全会精神、把握政治方向,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
        二要规范司法行为,提升监督效果。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以全会“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探索建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要求为契机,全面深化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深化检务公开,促进规范执法。严格落实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机关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坚持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向人大报告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批评和意见建议。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重点,以信息化规范司法流程、落实办案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规范司法水平。
        四是提升队伍素质,积极服务群众。要落实全会“建设高素质专门法治队伍”的要求,以“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为载体,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道德教育和职业良知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人权意识、程序意识,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的要求转化为自觉行为。要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继续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推进“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专项行动和“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以为民服务赢得群众支持,树立检察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