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党委会议,集体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5.06.2014  03:49
 

6月19日下午,我院召开党委会议,集体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学习了省直部门单位分管干部人事工作领导《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集中培训会议精神。会议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院党委书记范鹏主持召开,院党委成员参加。

 

按照中发[2014]3号文件精神,2002年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变化,《干部任用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中央决定予以修订。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共13章71条。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设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上,范鹏书记就我院贯彻落实省上培训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要求,院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以统一思想、规范工作、解决问题。院领导要增强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观念,带头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院党办和组织人事部门要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方法,发挥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要坚持干部工作的群众路线,坚持群众公认,充分发扬民主,改进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要改进干部考察工作,加强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洁自律情况的考察,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要全面准确地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方式,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从严培养选拔干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理、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院党办:高永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