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救灾处党支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组织生活会
根据《关于召开厅系统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厅救灾处党支部于11月12日上午组织召开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组织生活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卢琼华同志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会议,厅直属单位党委专职副书记崔蓓到会指导。会议由救灾处党支部书记、处长辛广楠主持。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省委王三运书记分别在中央和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的讲话精神,学习了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6位处级干部汇报交流了学习认识与体会,对照检查了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的不足和差距,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全体党员对与会处级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卢琼华副厅长就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一是要突出抓好班子建设 。基层党组织是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党的各项事业的兴衰成败,必须下大力抓好班子建设。 二是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 。作为党员干部,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负责哪一方面工作,都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群众有一份强烈的责任意识。 三是要坚持抓好支部工作 。严格落实党组织的议事规则和程序,以党支部的坚强团结影响和带动整个干部队伍的团结,共同营造良好的氛围。最后,卢琼华副厅长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做到勤、廉、严,“勤”就是勤勉做事,“廉”就是清白做人,“严”就是严格要求。
辛广楠同志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好卢琼华副厅长的讲话精神。 一要加强学习 。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克服懒惰应付,进一步提高动口、动手能力。 二要规范业务工作 。每名同志都要熟练掌握业务技能,规范运用业务知识,把业务工作搞懂、吃透。 三是要严格纪律 。要严格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要求,严格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形成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的良好风气。
(厅救灾处 周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