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

09.01.2018  17:24

      1月8日上午,酒泉市院召开党总支委员会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市院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该院党总支全体委员参加会议,各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及政治部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对反贪、反渎及预防部门转隶监察委会后党支部、党小组的划分,尤其是支部委员、党小组长人员的替补作了安排,通报了酒泉市直机关工委对该院2017年党建工作考核的情况,对去年该院机关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回顾,查摆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了原因,就进一步做好市院机关党建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党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绩,牢固树立“党建+队建+业务建设”的工作思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和省院的党建部署要求上来,创造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精品,通过抓党建带队建,创新创优创特检察工作,在保障全市检察工作健康深入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做出更大贡献;要切实担起责任,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树立“党建+检察”工作思路,把机关党建列入“一把手”工程,坚持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局部署,党组主动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党总支书记、各支部书记要带头履行第一责任,履行好“树立导向、谋篇布局、示范推动、兜底解难”等四个方面职责,总支和支部委员要共同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到位;要抓好组织工作,夯实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基础。要加强机关工会建设,同时加强共青团、妇委会组织建设。各部门要努力创造条件,从人、财、物等方面保障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有效开展;要强化党建意识,扎实开展党建各项工作。要进一步掀起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潮,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按要求、按节点完成规定动作,结合实际开展自选动作。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院领导主动参与党组织生活,机关党总支定期不定期对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抽查、督查。要提高党务干部领导能力,强化党建示范点建设,大力开展党员身份、岗位、承诺“三亮”行动,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让党建工作真正成为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坚强引领;要创新党建载体,不断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开展好红色主题教育活动,依托该市丰富红色资源,抓好日常和重要节点时的革命传统教育,让光荣传统在潜移默化间融入干警血脉。要开展好机关文体活动,进一步建设好检察文化长廊,活跃机关氛围,凝集干警人心。要把检察职业道德、检察职能特点融入党建活动,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大力开展志愿服务,在进社区时积极开展“登门送法、以案释法”活动,充分展示检察干警良好风貌和公正廉洁形象,切实提升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