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常委会召开二届十八次会议
12月11日,校党委常委会二届十八次会议在校本部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了《中共兰州城市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意见》、《中共兰州城市学院委员会“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兰州城市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办法》等事宜的汇报,研究了干部任免事项。校党委书记阎晓辉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纪委办公室关于我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意见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纪委办公室提出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意见,由纪委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情况修改完善,拟文下发。会议指出,今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实施。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以《准则》和《条例》为行为规范和行动指南。把学习贯彻这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将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校立起来、树起来,贯彻到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
会议听取了党委组织部关于《中共兰州城市学院委员会“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党委组织部提出的《兰州城市学院“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情况修改完善,组织实施。会议指出,今年以来,中央在全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我校党委理论中心组也进行了6次集中学习研讨。民主生活会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检验,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问题剖析会、经验交流会。校领导要根据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回顾梳理参加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情况,紧紧围绕“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查摆“不严不实”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立规执纪,抓好整改,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取得好效果,努力营造学校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加快学校转型跨越发展步伐。
会议听取了党委组织部关于《兰州城市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办法》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党委组织部提出的《兰州城市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情况修改完善,组织实施。会议强调,党委组织部要根据学校要求,对照年初与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制定出科学规范、量化具体,符合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工作实际的考核指标体系,精心部署、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好年度考核工作,并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今后使用、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
会议同时研究了干部任免等事宜,通过了《兰州城市学院年轻干部专项调研方案》,还就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督促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尽快提交工作总结与明年的工作计划,形成全校的工作总结与明年的重点工作;二是下周三召开离退休教职工大会,通报学校今年工作完成情况和明年的工作打算,做好老教育工作者协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三是年底之前腾退培黎校区校领导办公用房,严格按制度规范校领导公务用车;四是由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兴福分管学校财务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