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常委会召开二届二十次会议
12月29日,校党委常委会二届二十次会议在校本部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了《中共兰州城市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工作报告》起草、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学校2015年十件大事、党员发展等事宜的汇报。会议由校党委书记阎晓辉主持。
会议听取了党委(校长)办公室关于《中共兰州城市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中共兰州城市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工作报告》,会后由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会议强调,全委会筹备工作已进入倒计时,希望筹备会议的两个工作小组按照校党委要求,按照“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各负其责、责任到人;环环相扣、疏而不漏,严格要求、遵守纪律”的要求,协调配合,全力以赴,将全委会的组织筹备变成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过程,变成部署年度任务、推动工作落实的过程,不断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早日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会议听取了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关于《兰州城市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兰州城市学院奖助学金发放管理办法》制定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对《兰州城市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兰州城市学院奖助学金发放管理办法》进行合并,根据会议讨论情况修改完善,拟文下发。会议强调,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要充分认识奖助学金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早日修订下发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并将其作为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的重要途径,把评选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奖学金评选在构建和谐校园文化中的促进作用。
会议听取了党委宣传部《兰州城市学院2015年10件大事》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党委宣传部提交的2015年10件大事。由党委宣传部负责按照事件“重要性”、“影响力”、“关注度”、“真实性”的原则,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行修改,确保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事件与成果纳入其中。会议强调,2015年是学校“十二五”收官之年,在校党委的带领下,全校师生攻坚克难、共同努力,学校事业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10件大事的评定,旨在回顾和总结2015年我校各项事业取得的重要成绩和标志性成果。党委宣传部要在校内广泛宣传,使其人知人晓,深入人心,激发广大师生知校、爱校、兴校热情,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总结经验,提振信心,凝聚力量,鼓舞斗志,奋力开启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新局面。
会议听取了党委组织部就党员发展有关事宜的汇报,同意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8名教工积极分子转为预备党员、283名学生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22名学生预备党员延期转正。会议强调,学校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是社会主义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仅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也还关系到学校的政治稳定和人才培养,党委组织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非党员青年干部和优秀大学生在政治上积极进行引、帮、带,将发展党员工作的培养关口前移,增强党对师生员工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会议还研究了干部任免等事宜,并就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明确新任校领导分工,二是党委(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认真做好全委(扩大)会议与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各项筹备工作,三是党委组织部认真做好2015年年终考核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