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印发

02.08.2017  14:43

  近日,《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印发。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发出通知,要求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认真遵照执行。

  《实施细则》明确,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坚持学在前头、作出表率。

  《实施细则》共5章30条,对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组织与职责,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学习管理、督查与问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党组(党委)应把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经常研究学习情况,提出改进措施,抓好督察落实,同时应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固占领主流思想舆论阵地。部党组对国土资源部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对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分党组、直属单位党委中心组和不设党委的直属单位、部机关司局党支部的学习负领导责任,党组(党委)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部党组和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分党组中分管机关党委的党组(分党组)成员、直属单位分管党建工作的党委委员是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党组(党委)其他成员应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各级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提高党组(党委)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谋划部门(单位)重大工作的重要平台,也是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好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的重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