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过年能不能办酒席请客?中纪委说

04.02.2016  22:45

  中国兰州网2月4日消息 春节越来越近,各种聚会、请客吃饭少不了。在八项规定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之后,党员干部过年能不能请客?如果能请客该以什么样的形式?对此,中纪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近日刊登文章称,《党纪处分条例》并没有禁止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搞“一刀切”,尊重党员作为社会一员在社会生活中的正当权利。

   办酒请客

  对党员办婚丧喜庆不搞“一刀切”

  之所以会提到这个问题,就是因为很多党员领导干部曾经因为请客收礼而遭到处分,据中纪委网站披露,自八项规定施行以来至2015年末,全国已查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9763起,11445人受到处理,775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虽然,统计数据并没有明确哪些人是因为过年期间办酒席收礼而受到处理,但过年请客收礼和平时大办婚丧喜庆从性质上讲是一样的。

  那是不是说党员领导干部过年就完全不能请客呢?实际上《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针对这一规定,2月1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作出了四点解释。

   第一, 党纪处分条例》并没有禁止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没有搞“一刀切”,尊重党员作为社会一员在社会生活中的正当权利。

   第二, “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一般指党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如讲排场、比阔气等,或者在操办过程中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引起群众的不满,损害党员的良好形象。

   第三, 对于如何界定“借机敛财”,这是一个定性问题,不是定量问题,不能简单地以收到多少金额才算“借机敛财”。是指为了敛取钱财,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一种手段,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知、要求他人来捧场、“凑份子”。

   第四, “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是指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公私不分、损公肥私、因私害公,比如动用公款、公车、公物、公共场地,动用下属公职人员利用工作时间甚至职务身份帮忙操办,因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直接或间接地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等。

  这也就是说,党员也是社会的一员,正常的请客办酒可以有,但前提条件是不能讲排场、比阔气,不能借机敛财,不能公私不分。中央正风反腐反对的就是这些不正常的请客办酒,以请客之名,行敛财之实。实际上,每逢过年过节,中纪委都会发文要求过节要风清气正,中纪委网站还开通“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每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进行通报,今年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