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维修电动车

25.03.2016  11:45
   

近日,兰州市消费者尹女士投诉称,她于2015年1月在城关区某摩托车专卖店花费17000元购买了一辆某品牌电动车,自购买之日起,这辆电动车就一直存在各种问题,一年内,她多次联系商家维修,还是无法正常上路行驶。商家以该电动车保修期一年到期为由拒绝维修。

接到投诉后,城关区工商局拱星墩工商所执法人员对消费者反映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经调解,摩托车专卖店负责人同意为尹女士免费更换配件并把车辆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