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集团重组改革方案获批 由国有独资改为股份制
中新网8月4日电 据光大集团消息,近日光大集团的重组改革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根据方案,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将由国有独资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并更名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由 财政部 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重组改制后,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包括境外分支机构,全部资产、负债、机构和人员由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承继。
在财政部、人民银行、 银监会 、 证监会 、 保监会 、中投公司等有关各方大力支持下,国务院最终批准了光大集团改革重组的细化实施方案。自此,光大集团将实现对所有下属企业的并表管理,资产、净资产、融资能力将得到全面提升,光大集团的发展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根据重组改革方案,财政部以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的股权、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光大香港)的股权、财政部对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享有的债权本息作为出资;汇金公司以持有的90亿股中国 光大银行 ( 601818 , 股吧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及承接的 中国人民银行 再贷款本息作为出资。
光大集团董事长 唐双宁 表示,从2003年开始设计重组方案到今天一共11年,光大集团改革重组可谓“十年磨一剑”。此次国务院最终批复的细化方案,标志着自2003年7月开始的光大集团改革重组工作全部完成;标志着自2007年8月以来光大确定的“四抓一带”、“五项工程”取得最终成功,“三大战役”、“四大战场”取得最后全胜;标志着光大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为光大的发展注入 新动力 ( 310328 , 基金吧 ),为打造百年老店奠定了基础,对光大而言意义十分重大。光大集团将努力打造成为一家重点突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管理科学,既与国际接轨,又具有中国特色的一流金融控股集团。
据悉,光大集团成立于1983年,是国家改革开放初期的重要对外窗口之一。30多年来,光大集团从成立早期的发展对外贸易,引进技术设备,积极践行改革开放破冰之旅,到上世纪90年代起,全力推动经营转型,业务向金融领域倾斜,经过不断探索与开拓,截至2013年末,集团管理资产总额已达2.54万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784亿元,实现利润374亿元。目前,已经发展成为横跨境内外机构近千家,员工5万余人,业务涵盖银行、证券、 保险 、资产管理、 信托 、投行、基金、 期货 、金融租赁、环保 新兴产业 及其他实业领域的特大型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