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31项工商审批实现“先照后证”

17.09.2014  08:55

  原标题:我省31项工商审批实现“先照后证”

   中国甘肃网9月17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9月16日从省工商局获悉,日前,省工商局向各市、州工商局、东风场区、甘肃矿区工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工商局从国务院发文之日起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执行国务院确定的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措施,即实行“先照后证”。

  据了解,在工商登记时涉及到的31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项目分别是: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煤炭开采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许可;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及海运辅助业务经营审批;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审批;国内水路运输、水路运输业务经营审批;港口经营许可;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设立内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审批;设立内资文艺表演团体审批;设立内资娱乐场所审批;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不含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资格审批;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

  记者 张继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