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酒泉市天润热力有限公司3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通知

06.01.2016  19:03

省电力公司, 酒泉市天润热力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规定, 酒泉市天润热力有限公司3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上网电价按照 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0.325元/千瓦时(含脱硫等环保电价,下同)执行。我省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后,上述上网电价标准相应调整。

同时,对该项目实行按照全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0.42元/千瓦时。补贴资金具体通过申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

上述电价自电站发电之日起执行。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