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推“个转企”
【背景资料 :11月20日,甘肃省政府刘伟平省长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了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有关问题。刘伟平省长要求,要把推进“个转企”作为当前保增长、调结构、转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采取有效措施,充分挖掘蕴藏在个体工商户中的良好潜力,加快推进“个转企”工作,进一步推动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会议要求,由工商部门牵头,尽快推进这项工作,年内要见到实效。11月25日。省工商局召开全省系统动员大会对此做出专门安排部署。】
目前,全省个体工商户已达到85.63万户。2011年省工商局制定下发了《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企业登记暂行办法》,截至目前,全省已有5000多户个体工商户成功转型升级为企业。但是,我省个体工商户在市场主体中仍然占据绝对主体地位,占到78.66%,较全国72%的水平高出6.66个百分点。这一方面表明我省总体经济发展速度慢低、层次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极为缓慢,市场主体结构不尽合理。因此,从改变市场主体结构着手,一头引导小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往大里走,一头引导规上企业往优和强发展,壮大“中间阶层”,变“哑铃型”为“橄榄型”,这样的转型升级的是我省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方面,也是我省经济寻求新能量释放的重要突破口。为此,省工商局从自身职能出发,提出项具体措施助推“个转企”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大力宣传包括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内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大力宣传现代企业制度的比较优势,切实打消广大个体工商户的思想顾虑,提高“个转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积极有序推进。 坚持市场主导、主体自愿原则,遵循市场规律,结合产业特点和市场主体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意愿,注重激发其内在动力,不搞“一刀切”,不增加转型企业负担。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原则,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牵头作用,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参与,着力建立转前、转中、转后服务机制,区分层次、分类指导,推动“个转企”工作顺利实施。坚持政策支持、分步推进原则,优化审批服务,强化政策支撑,鼓励扶持“个转企”。对产值和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加快促进转型;对有一定实力但对转企有顾虑的个体工商户,积极引导扶持;对规模较小但成长性良好的个体工商户,加强培育。
三是制定推进措施。 组织开展系统调研,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权限,依托经济户口管理平台,对辖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户认真调查摸底,掌握数量、规模、行业及经营状况,建立“个转企”基础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制定符合法律规定和适应地方特点的“订制式”政策措施,本着规划一批、培育一批、转型一批的思路,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积极有序地推进 “个转企”。
四是实行分类指导。 对经营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药品生产、交通运输、建筑、燃气、民用爆炸品、烟花爆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农药生产销售等行业,目前仍以个体工商户组织形式经营的,限期转型升级为企业。逾期未转型升级为企业的须变更经营范围。对重点监管行业,如网吧、娱乐场所、住宿、餐饮、桑拿足浴等利润高、发展空间大的个体工商户,凡具备条件的,引导帮助其转型升级为企业。对经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引导其转型升级为企业。明后两年,以上年底个体工商户数为基数,每年使1%的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五是提供便利服务。 优化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设立“个转企”专门办理窗口,定岗定员,实行“绿色通道”,在登记程序、名称登记、注册资本、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等方面用足用活各项政策,为“个转企”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确保转型之路畅通无阻。在登记程序上,对“个转企”,实行“无障碍准入”的登记程序,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和企业设立登记手续可同时办理。在名称登记上,可最大限度地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上,对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转型后企业设立无需重复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在相关审批事项上,对已经明确由前置改为后置的审批项目,认真落实“先照后证”。对仍然为前置的审批项目,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变更程序办理有关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优化审批服务。
六是加大政策扶持。 牵头制定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政策措施,在税费减免、财政补助、金融扶持、社会保障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解决“个转企”工作中前置审批转换、资产过户、税负核定等方面的问题,为“个转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