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一类区由1081元/月调整为1189元/月

13.07.2017  11:20

7月1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我省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据了解,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现行一类区1081元/月、二类区1009元/月、三类区936元/月、四类区879元/月分别调整为一类区1189元/月、二类区1110元/月、三类区1030元/月、四类区967元/月。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