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食药监局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05.01.2016  19:33

2015年年末,庆阳市食药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12月25日——2016年2月29日,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活动,排查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在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

这次食品安全大整治活动检查的重点是,食品生产环节,主要检查证照、原料索证索票是否齐全;出厂是否打印电子一票通;电子追溯平台是否应用以及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假售假、产品标识标注、过期变质、以次充好等。食品流通环节,主要检查粮油、蔬菜、水产、酒类、肉类、乳制品、饮料、米面制品、汤圆、火锅食品、速冻食品、儿童食品、民俗特产等食品;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一票通”台账制度。餐饮服务食品环节,主要检查食品原料采购是否规范、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存在“两超一非”等高风险食品的加工制作;是否落实婚宴庆典、亲朋聚餐和午夜饭登记备案制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过程控制,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保健食品方面,主要检查保健食品(含网售)标签标注是否规范、产品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广告宣传是否合法等。民族食品方面,与民族宗教部门配合,主要检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取得清真食品许可,清真畜禽类食品、火锅底料、配料、调味品、动物制品是否有生产地民族宗教部门审核批准的有效证明。是否存在伪造、转让、转借清真标牌进行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及擅自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悬挂象征清真含义图案标志以及在户外悬挂清真、回族、穆斯林、伊斯兰等字样招牌灯问题,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制售假劣食品,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特别是涉及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品种的要继续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做到守土有责。对检查整治中发现的严重违法案件要及时曝光,以案示警。要大力宣传重质量、守信誉的企业典型,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为广大群众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保驾护航。(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