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印发通知 就元旦春节期间落实党风廉政规定作出安排
31.12.2014 18:36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认真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四风”整治工作,持续推进作风建设,12月31日,省环保厅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两节”期间严明纪律和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安排。
一是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各项纪律规定和禁令。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坚持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严格财经纪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加强舆论引导,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
二是坚决防止节日违规违纪行为。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 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结合工作实际,对节日廉政建设作出安排,加强人员管理教育,抓好督促检查,以实际行动保障廉政规定禁令贯彻落实,不断深入推动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对“两节”期间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并对责任人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31.12.2014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