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安排部署元旦和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05.01.2016  19:33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饮食药品安全。近日,金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和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就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要求县、区食药安办,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站在维稳定、促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在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环节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保障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员,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确保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实施排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金昌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市委办发〔2015〕99号 ),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要充分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特色场合,广泛宣传科学饮食用药的知识,提高公众的科学消费意识,鼓励广大消费者合理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努力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值守,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通知》要求,节日期间,各成员单位要严肃值班纪律,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确保通讯畅通。要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迅速依照各级政府的部署和相关应急预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能,及时上报信息,果断有效处置,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对因瞒报、漏报、迟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金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