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元当“岛主” 没那么容易 审批严格耗资不菲监管重重

11.06.2014  10:48

  位于防城港东湾的无居民海岛山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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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近日建立完善了无居民海岛使用的相关制度,有媒体解读称“最低14元可‘购岛’”。消息一出,引发不少关注,有人调侃“购岛”价比一碗过桥米线还便宜,有人表达当“岛主”的强烈意愿,更有人担心海岛环境会因此遭到破坏。

  真能以白菜价“购岛”吗?当“岛主”需要走哪些程序?“岛主”好不好当?生态环境如何保护?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白菜价能购岛吗?

  14元是国家最低限价,广西尚无此类海岛

  广西近日发布了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管理相关文件,“购岛”的操作依据和价格评估方法更为细化。新规出台后,海岛使用权的出让价格却被误读为“最低只需14元”。

  根据规定,广西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出让价格建立在评估的基础上。评估单位将综合考察海岛的位置、效益和申请者的开发范围等因素,确定使用权的出让底价。同时,国家有最低价限制,要求评估底价不能低于最低限价。

  我国将无居民海岛划分为六个等别,自治区海洋局发布的相关文件明确:六等岛屿中,离岸距离大于25公里的林业用岛,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标准为“每年每公顷14元”。也就是说,“14元”其实只是一些六等岛屿的最低限价,并非实际“购岛”价格。

  “广西对最低价的规定套用的是国家标准,实际评估的价格将高于最低限价。”自治区海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西的632个无居民海岛均为四、五、六等岛屿,但其中没有最低限价为14元的六等岛。

  早在2011年,自治区曾公布两批可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这29个海岛的用途定位为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旅游娱乐、工业建设、港口开发等。

  据悉,交通设施建设用岛价格往往较高,林业用岛价格偏低。北海市的斗谷墩属于六等岛屿,规划用于港口开发,它的最低限价为“每年每公顷425元”,排在29个海岛最低限价的末位。

  “虽然海岛使用权的申请审批程序更加完善、出售价格并不高昂,但‘购岛’前一定要做好准备面对困难。”有关人士提醒,购岛容易建岛难,无居民海岛上没有任何生产生活设施,面临缺淡水和不通电的困难,道路、码头等基础设施也需要从头建起。此外,这些都将花费比购岛价格高得多的资金,且很难赚回成本,因此需要谨慎决策。

  “购岛”程序复杂吗?

  须先提交开发方案,逐级严格审批

  碧海蓝天、椰林树影、水清沙白……正是这样的海岛风情让不少人萌发了当“岛主”的梦想。那么,申请“购岛”程序复杂吗?

  根据规定,有意向上岛开发的单位或个人,须向有关部门提交海岛使用申请书、开发利用具体方案、使用项目论证报告以及资信证明等材料。此后,将由国家和自治区分级审核审批用岛活动申请。

  涉及到造成海岛消失或填海连岛的用岛、进行探采矿等开采活动的用岛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必须上报国务院审批。关系国家海洋权益、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的用岛活动等也要在国务院批准后才能进行。除此之外,其他用岛申请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据悉,用岛审批十分严格。以自治区能够“做主”的普通用岛申请为例,申请项目将由海岛属地的海洋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自治区海洋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层层审核,综合各方面因素后给予批复。如果旅游、娱乐、工业等经营性用岛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者的,一律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使用权。

  广西绝大多数无居民海岛是近岸岛,在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规定出台前,部分海岛已多少被开发利用。对此,自治区海洋局将分类处理:原来已获批准并符合规划的,将按程序补办用岛手续,补缴使用金差价;原来未获批准,但符合相关保护规划的,需重新申请、论证评审并报批;若是原来未获批准,且不符合规划的,必须停止开发利用。

  目前,钦州大峨眉岭岛的使用申请已经获得自治区批复,该岛将用于修建滨海公路龙门港至钦州港段龙门跨海大桥。此外,钦州市计划用于该项目建设的另外两个海岛使用申请也正在申请中。

  该负责人介绍,许多海岛拥有独特的景观,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正式提出旅游娱乐项目用岛申请。

  环境会遭破坏吗?

  海岛七成土地须保持原貌,不能搞房地产开发

  眼见“购岛”程序变得制度化,不少人开始为海岛环境担忧。自治区海洋局明确表示,将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从审批和监管等层面保护好海岛的生态平衡。

  为避免建设项目一拥而上、对海岛环境带来太大冲击,自治区海洋局将对海岛开发实行分批推进:重点向社会推介一些开发条件较好、资源丰富且适宜近期开发的海岛,首推的仍是已公布的两批海岛。

  同时,北海、钦州和防城港三市正在陆续推进单岛规划,规定海岛的用途、类型和功能定位,明确沙滩、植被、特殊景观等保护区域,以及地质遗迹等重点保护对象。规划中还对植被保护提出明确要求,禁止砍伐或是大规模开发。

  根据国家海洋局出台的《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指导意见》,海岛开发如不能保持原有地貌,需要采挖土石方的,一般不能超过用岛面积的30%。即使单位或个人购买了整座海岛的使用权,岛上的七成土地仍须保持原貌,用于保持生态。

  该负责人表示,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海岛的功能定位,鼓励开发能耗低、污染小的项目。目前,无居民海岛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被划为保护类和保留类的海岛也禁止开发。

  此外,所有开发项目在申请时都需要提供水质净化和排污处理的方案。用岛者在获得使用权后,不得改变海岛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岛上活动。这也意味着,只“购岛”不开发或“购岛”后乱开发是行不通的,比如说,定位为林业用岛的海岛,就不能拿来开发旅游。

  该负责人表示,自治区海洋局不仅会在审批环节中严格把关,还会采取多种有效的监管方式。未来,相关部门将采用航拍、遥感等动态监测方法,实时监测海岛的开发利用状况;在海岛周边布局水质检测仪,实时监测水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