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丢存款被判刑续:涉事行长称道歉还不到时候

28.01.2015  11:38

农行重庆梁平支行,张净夫妇的巨款在这里消失。本报记者 刘虎 摄  

长江商报消息 《农行储户冤案昭雪之路》新闻追踪

本报讯(记者刘虎) 26日,长江商报报道了“重庆张净夫妇十余年前在农行存款120余万元,因钱‘失踪’状告农行,反因诈骗罪获刑4年。这一离奇案件引起最高人民法院、重庆市人大关注,重庆高院启动再审程序并予以改判”的新闻。

报道引起了巨大的轰动,截至昨日,全国共有近700家新闻网站转载,超过100家报纸转发。昨日,重庆高院通过华龙网公布了案件状况并全文公布了再审判决书。

重庆高院:刑事审判需要舆论监督

昨日凌晨00:53,重庆门户网站华龙网发出一条题为《“张净诈骗再审案改判无罪”一事答记者问》的报道,专访了重庆高院审监庭负责人,作为对国内舆论监督的回应。

华龙网记者向重庆高院审监庭负责人提出了“再审改判无罪的法定依据是什么?”“张净再审宣判无罪后,能否获得国家赔偿?”“张净改判无罪,你们有何评价?”三个问题。

该负责人介绍了审理情况,称张净诈骗案因证据不足,被改判无罪,符合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张净如果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后,重庆高院将立即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该负责人称,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必须坚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同时需要舆论监督的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