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

06.02.2015  12:20

    原标题:停车 关于“停车问题”市民很无奈

    “有些路段的停车场设置不合理,应该被取缔。”“压根就不是审批过的停车场,最近却突然出现几个穿黄马甲的人,见停车就收费。”2月5日,“两会”开幕第一天,关于停车难、停车场占道、停车乱收费等问题再次成为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相关提案达到十余件。政协委员付松华建议说:“应该公开城市道路停车费收缴情况,不要让停车费流入了‘私人’的口袋。”政协委员董小涛则建议:不超过半小时不能收取停车费;尽快修建专门的大中型停车场、立体地下车库。

    随着我市机动车数量的激增,城市在饱受交通拥堵困扰的同时,停车难问题也愈演愈烈。政协委员董小涛在调查了我市停车场占道等问题后,提交了《关于加强治理乱设停车场停车场乱收费现象的提案》。提案中说:出行难,不光是驾车者的感受,步行群众现在也深受其害。将人行道变成停车场,缓解停车难问题的同时,是不是更应该考虑老百姓出行是否便利?尤其是在提倡绿色出行、减少环境污染的大前提下,确保步行者的出行安全和畅通是政府有关部门的首要责任和基本职责。有些路段的停车场设置非常不合理,应该取缔。

    “前不久我在农民巷西段停车就餐,我说最多停两个小时,可收费员硬是要我预交10元。这还不说,等到我就餐完回来的时候,不见了收费员的踪影。还有一次,晚上7时许,我在华联商场南侧停车准备购物,收费员表示要先预交10元,到时多退少补,一个多小时后,等我到停车场时,收费员不见了。”2月5日,为了将自己的心声传递到“两会”上,市民赵女士向本报记者口述自己的亲身经历。

    东方红广场南路东侧由于是繁华地带,车流量很大。“那个地方不是审批过的马路停车场,但是有一个中年女子每天下午6:30便开始收费,一直到晚上10时,每辆车最少收费5元。很多车主都举报过,女子收敛了,但最近又开始收费了。”罗女士等很多车主曾给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执法局的回复是:如果是停车场乱收费,我们可以执法;但不是停车场,这种乱收费就属于街头行骗性质,执法局没有执法权力,可以向110投诉。

    如今,知道这位大姐“大名”的车主停车时,只要说“我们还没有举报你呢,你还收费”之类的话,中年女子则转身离去,但如果是不知情的车主则只有吃亏上当了!

     支招一公开城市道路停车费收缴情况

    政协委员付松华在《关于公开城市道路停车费收缴情况的提案》中写道:现如今,提高停车收费几乎已成各地遏制私车增长速度的“共同动作”,但收费依据、收支账目均不透明,停车收费企业大多都有私人股东,“近水楼台者”在背地里“”着这块大肥肉,公共资源分配长期遭遇“暗箱化”操作。以“为公”名义收取的停车费,事实上最后大多流入了“私人”的口袋。付松华在《提案》中提到,停车费不能“为了收而收”,更不能成为私人发财的手段。纵使道路停车费背后承担着“缓解拥堵”之类的所谓“公共利益”,也不能让“公共利益”成为满足私人利益的借口。如果大部分的停车费最后都进了私人的腰包,那么,继续将道路停车费当作一种政府行政性收费,就是不合理的。与此同时,目前我市还存在违法收费或收费不规范情况。首先,在不允许停车的路段,有非法收取停车费的情况存在。其次,有审批手续的停车点,存在不按规定收取费用的情况。

    为此付松华委员在《提案》中建议,有关部门应对公共停车位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钱款去向等问题进行公开,公开巨额停车费的详细收支情况。

    与此同时,应明确规范道路停车场的收费行为,对于那些非法收取停车费的应坚决取缔,对于不按规定标准收费的一经查实应予严惩。道路停车费的收取与否,应该用“依法治国”这面镜子作为标准。

     支招二停车半小时不收费

    对机动车停车场经营权进行拍卖是兰州市推行机动车停车场市场化运营,引入社会资金解决市区停车难的重要举措,目前,兰州市拍卖了22处停车场,出让所得资金将全额上缴市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收入专项用于机动车停车场的建设、临时停车位所占道路的日常维护、修缮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

    董小涛在调查中发现,有的停车场确实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停车,工作证、价格公示牌不全,收费员收费行为不规范,存在乱收费、停车秩序混乱等现象,车主对此十分不满。

    董小涛建议,停车场内必须设立收费公示牌,并且要严格按照有关条款来收费,不能随意定价,要严格按照规定,不超过半小时不能收取停车费,提高停车场使用率,解决停车难问题。

    “把人行道和某些路段变为停车场,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现实状况来看,变为停车场的人行道经营几个月后就面目全非了,地砖也被碾轧得无一完好,人行道的修缮工程量大,工期长,再次修建又会给道路畅通造成很大压力,城市建设将会进入恶性循环。”董小涛说,尽快修建专门的大中型停车场、立体地下车库,是解决停车难问题最根本的办法,停车场地址的选择和规划设计都应该有长期性的考虑,彻底解决停车难,同时也解决了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对于此话题,法律专家、政协委员翟兆君建议:在停车场内安装电子收费装置,自动计时,避免人为操作的盲目性和乱收费现象,而安装该设备没有技术障碍,可大面积推广。

     支招三在次干道设置夜间临时停车点

    “你只要车子一停下来,就有人来收取停车费。一些地方对静态交通的管理较差,不善于合理规划和适时调整临时停车点、夜间停车场,进一步加剧了停车难的问题。”针对我市停车难和停车收费乱象问题,政协委员徐优文也在《关于增加城区车辆临时停车位规范停车收费行为的提案》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徐优文在《提案》中提出,解决市区停车问题,规范市区停车管理,既关系法制建设、社会民生,也关系社会稳定及政府的声誉和形象。那么要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徐优文建议,首先要做到人性化管理,满足人们群众出行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导并督促市民养成文明行车、有序停车的良好交通参与习惯。制定城市停车设施规划,明确停车场的科学布局与用地规模,在保障交通畅通、安全的前提下,多划停车线,增加停车位;特别是商场、银行等路段。

    同时,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取缔市区非法收停车费行为,并狠抓停车管理工作的落实。在此基础上,还可根据国外经验,一些道路的次干道在夜间12点至次日早上五六点之间,可调整为夜间临时停车点。此外,还需逐步建立新购车辆凭有效车位上牌的制度。新购车辆如果没有自备或租用的车库,必然会停在道路上,出现侵占公用道路资源和乱停车现象。

     支招四人行道人车分离开放沿街单位内部停车位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共有公共停车场271处,停车泊位约1万个;专用停车场(单位小区)207处,停车泊位16591个;残疾人泊车位141个。这些停车场虽然缓解了一部分停车难的矛盾,但是也要看到公共停车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牺牲了行路人的利益,占用沿街人行道作为停车场地,不仅导致广大行人行路不畅,甚至出现许多潜在隐患。对此,政协委员张力平在《关于将人行道回归其本来用途的提案》中建议,回归人行道的本来用途。

    张力平说:“将占用人行道上的停车场地进行改造,使其与人行道分离,内侧行人,外侧泊车,采取栅栏等硬隔离措施分开,有效地分离人流和车流,各行其道,减少或避免事故。

    近日,省公安厅印发《改善城市道路微循环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实施办法(试行)》中提出:人行道原则上不设置停车位,如果需要设置时,应保证3米以上的人行道宽度。

    用些新点子或许可以缓解停车难问题。张力平在提案中提出:“改变现状,在人行道上实行人车分离,必然会使当前泊车位数量减少。为此,需采取其他应对措施以缓解矛盾。如可协调沿街有条件的单位,全部或部分开放其内部的停车泊位,或者在晚上空闲时段对社会车辆开放泊车。也可将一些车流量较小的道路资源充分利用,设置单向停车泊位。另外,对改变原有设计用途,将地下停车场地用于其他经营活动的建筑产权单位,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恢复其用于泊车的本来用途,以缓解停车难问题。”(记者 杨彬 张鹏伟  实习生 张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