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停暖需在每年10月1日前办理

18.10.2016  11:08

    兰州晚报讯(记者杜志超)10月17日,家住西固区金色家园的周先生打进本报热线4286666反映,由于他本人在外地工作,家里暖气要办停暖,因物业公司通知不到位,导致他错过了办理时间,现在热力公司不给办。就此记者采访了兰州西热东输经营有限公司。

    据负责小区供热的兰州西热东输经营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方便停暖用户办理停暖手续,2016年9月12日公司派出工作人员在小区已张贴了停暖锁闭通知,办理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至9月30日止,通知也一并发至物业公司进行了签收。“公司已对管网系统进行了注水试压,无法安装锁闭阀装置。现在不能为该用户办理锁闭手续。”该负责人说。《兰州市供热管理条例》中明确,热用户需要办理停暖的,必须于每年10月1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