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的引领者

06.12.2014  11:39

  当前,我国网站总数将近400万个,网民规模达6.32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5.2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6.9%。网络社会早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虚拟社会,而是现实社会在网络上的反映和延伸,是现实社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实现依法治网,需要互联网管理者、网站主办者和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同努力。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三者之间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作为网站主办者,理应主动自觉地做依法办网的践行者和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的引领者。

  依法办网是加强依法治网的关键环节。法治的核心是契约,互联网法律法规就是互联网管理者、网站主办者和广大网民之间建立的契约。网站必须自觉按照契约精神依法办网,主动进行自我管理,而不是让政府代替自己去管网;网站必须对自身的内容、渠道、平台负责,引导网民主动依法上网。只要网站主办方坚持依法办网,便可以减轻互联网管理者的压力,实现网民依法上网也自然水到渠成。

  依法办网是网站良性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我国互联网法律框架已基本形成。以往个别网站靠犯规或“打擦边球”来谋取利益的行为只会自断生路。在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网民自觉监督下,网站只有选择自觉依法办网,加强管理、守法经营,才能实现顺利发展。

  依法办网是维护网民权益的根本保证。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革命,层出不穷的互联网应用创新,早已融入了社会的方方面面,推动着经济社会发展,改变着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给我们带来了无穷的便利和宽广的眼界。但在互联网的广泛、开放、便捷背后,谣言、暴力、低俗等信息屡禁不止,网络诈骗、人肉搜索等损害网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现象屡有发生。网站必须主动依法办网,积极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才能切实维护网民权益,使网络信息技术真正成为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助推器”。

  依法办网,就是要在网络建设中坚持党管媒体。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媒体获取信息,媒体格局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互联网的媒体属性越来越强,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网络媒体建设关系着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必须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健全适应网络媒体特点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确保网络新闻宣传的领导权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要坚持正确导向,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确保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安全,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党的主张真正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重视网络媒体组织建设,推动党组织向网络媒体领域延伸,主动帮助网站,尤其是民营网站建立健全党组织,指导开展组织活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发展党员积极分子,提高凝聚力和向心力,切实发挥党组织在网络媒体中的战斗堡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