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文化资源普查和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02.09.2014  13:08

甘教思﹝2014﹞  8号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文化资源普查和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文化资源普查和分类分级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13]49号)安排,以及2014年5月甘肃省文化资源普查工作相关会议精神,从即日起至2015年2月底,全省各级文化资源普查办公室要完成对各类文化资源的普查和网上填报工作。

2013年8-9月份,省内各高校初步对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情况及人才队伍情况进行了统计,现请有关高校重点就“文化类高等教育”和“文化人才”2大类进行普查和网上数据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和说明如下:

一、“文化类高等教育”和“文化人才”的基本界定

文化类高等教育”是指高等教育中的文学类、历史学类、管理学类、经济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哲学类、艺术类类、社会学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图书档案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等15类学科的学位点建设、师资力量、人才培养的基本情况;

文化人才”是指高校社科人才、图书情报人才、文博人才、新闻人才、出版人才、文艺人才、体育人才、网络文化人才、动漫人才等9类人才的个人基本信息。

二、文化资源普查信息平台的使用

甘肃省文化资源普查信息平台由全省文化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关信息公司研发,是基于互联网的文化资源信息报送、审核、管理信息平台。主要功能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文化资源普查中,通过分类分级的信息录入和管理方式,全面盘清全省文化资源家底、准确掌握文化资源状况。

平台地址:http://202.100.92.124/,各高校登陆用户名为gssjyt,密码为111111。首页面有登记、申报、晋级、待办四个主要功能链接。其中“登记”功能主要是完成已定级文化资源的登记录入和逐级审核,各高校需将已定级的省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直接进行登记。“申报”功能主要完成新发现或未定级(省级以下)文化资源普查的定级申报录入和逐级审核功能。各高校主要点击进入“申报”,选择“文化类高等教育”和“文化人才”,点击“添加”完成相关专业的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文化类高等教育”部分:“文化类艺术专业”指前文提到的15类学科下面的相关专业(每个专业填一张表);地址、邮编、邮箱、电话、传真栏等均填写学校院系的信息。

2.“文化人才”部分:填写前文提到的9类人才的基本信息(只填写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3.由于账号不能多人同时登陆,各高校登记和申报时间安排如下:兰州大学9月1日-9月7日;西北师范大学9月8日-14日;兰州交通大学9月15日-9月21日;兰州商学院9月23日-9月28日;甘肃政法学院10月8日-10月13日;兰州城市学院10月14日-10月20日;天水师范学院10月21日-10月26日;陇东学院10月27日-11月1日;河西学院11月3日-11月7日;甘肃民族师范学院11月10日-11月15日;兰州文理学院11月16日-11月20日;西北师大知行学院11月21日-11月26日;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11月27日-12月2日;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12月3日-12月8日;陇南师专12月9日-12月13日;兰州外语职业学院12月14日-12月18日;兰州职业技术学院12月19日-12月23日;武威职业学院12月24日-12月28日。上述各高校也可以提前登陆查看所要填写的内容,提前安排准备相关资料。

各校登记和申报完成后请及时向省教育厅文化资源普查办公室(厅思政处)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四、有关要求

全省文化资源普查和分类分级评估工作是推进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础工程,是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为平台,全面推进文化大省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紧迫任务。上述各高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运用已有的文化资源普查和评估结果,结合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细化完善实施方案;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学校教务、人事部门和有关院系要相互协调配合,齐心协力,按期高质量完成全省文化资源普查和分类分级评估工作。

上述各高校请于9月1日前将工作负责人信息报省教育厅思政处。 

五、联系方式

省文化资源普查和分类分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社科院)0931-7767106、7767356、13919786800

省教育厅思政处,王首道、蔺亚辉0931-8721939。

                                                            甘肃省教育厅 

                                                          2014年8月6日

抄送:厅领导、机关有关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