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工商局专题安排部署全市系统做好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

18.04.2016  11:32
   

金昌市工商局近日专题安排部署全市系统做好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把加快推进“个转企”作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充分挖掘蕴藏在个体工商户中的良好潜力,不断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激发发展新动力。

市局要求全市系统落实优惠政策,服务转型升级。认真贯彻省工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落实财税优惠、社保扶持、金融支持、准入便捷等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当年,可按照现有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申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采取过渡期社保和税费扶持,对“个转企”企业给予不低于5年的社会保险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社会保险保持原有缴费方式不变;“个转企”企业自登记注册起3年内,税费征收可仍按个体工商户对待;对“个转企”的小微企业,全面落实已出台的各项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措施。

市局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工商窗口要设立“个体户转型升级绿色通道”,实行无障碍准入,助推转型升级。“一对一”引导、“一条龙”服务,用最短时间完成转型升级审批手续。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和企业设立登记手续可同时办理,可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对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可使用原字号名称;转型为公司制企业的,可以在原名称后加“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转型后企业设立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无需重复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个转企”企业获得的知名、著名商标、“诚信单位”“守合同、重信用”等各种荣誉称号在转型后仍可延用。

为了作好跟踪服务,优化转型升级,全市系统坚持“扶上马、送一程”,建立完善回访制度,对转型升级企业定期回访,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和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助其顺利度过转型适应期,增强转型对象的成长性和带动效应,形成梯度式、滚动式良性发展。进一步加强与税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帮助“转型升级”后的市场主体办理相关手续,帮助完善和协调有关优惠政策落实、财务管理、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为转型企业提供转型证明及动产抵押登记、商标注册申请、法律维权、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市局还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加大宣传引导,促进转型升级。充分发挥个私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和报刊、网络等平台作用,宣传相关政策,切实提高“个转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坚持市场主导、主体自愿原则,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进而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业态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