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报假警三千里外抓回男友 与其领证结婚

25.07.2014  11:55

  为当“人生赢家”,南充养猪场女老板大胆报假警,让警察跑腿在3000公里之外找回男友。警察蜀黍不得不说:认真你就输了!

  本来负气出走的男友被抓回后,感觉到了女友真爱,被释放当天两人就扯了证。养猪场女老板故意报假警诬告男友,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2个月。

  虽然结局狗血又圆满,但警察蜀黍不得不说:我们很忙,千万别学!

  华西都市报:吵架过后,一觉醒来却发现男友留下手机、证件不辞而别。南充一女子为了找回“消失”的男友,选择了一种极端的方式,最终她如愿以偿。一个月后,3000公里外,远在新疆乌鲁木齐的男友回到南充。经过此事,在男友被释放的当天,两人也知道了对方的心意,携手走进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

   苦逼”警察:谎报男友偷10万元警方追至新疆“”人

  2012年8月6日,杜玉娟来到南充嘉陵区公安局报案:家中10万元被盗,怀疑是合伙人陈林所偷,希望警方能够找回失款。

  之所以怀疑上陈林,她坦言,他们除了是合伙人关系,也是同居关系,“陈林7月29日一大早人就不见了,钱也被偷,再也联系不上了。”杜玉娟说,当时猪场并没有其他人,钱肯定是被陈林拿走的。

  由于涉案金额大,公安分局民警立即立案,并到猪场进行了勘查,并对陈林实行网上追逃,2012年8月25日,陈林在新疆被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抓获,受讯问后被送往当地看守所。嘉陵区公安分局于2012年9月1日将陈林由乌鲁木齐市押回南充。

  近日,嘉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认为杜玉娟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杜玉娟犯诬告陷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杜玉娟已取得被害人陈林的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根据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嘉陵法院以诬告陷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零2个月。

   真爱”女友:男友不告而别 前夫母亲“指点”报假警

  杜玉娟,南充人,今年41岁。2008年,她在南充市嘉陵区火花镇办了一个养猪场,陈林的出现确实带给了她不少帮助,这个男人懂得养猪技术,一直在养猪场帮助她,不久后两人开始同居,感情也与日俱增。

  此时的杜玉娟是感觉幸福的,直到 2012 年,事情发生了变化。2012年7月28日晚,陈林与杜玉娟因琐事发生了摩擦,随后大闹了一场。一觉醒来,杜玉娟一边穿衣起床,一边叫陈林一起喂猪。“陈林,你在哪里,要喂猪了。”一阵呼喊过后,没有得到回应的杜玉娟心中一颤,人去哪里了?”

  她在卧室发现陈林的手机、证件等都在,但等了4个小时也不见人,亲朋好友也都不知情。

  发现陈林不告而别后,杜玉娟顿时慌了手脚。她不懂喂猪的专业技术,猪场的猪就开始生病,杜玉娟急切地想把他找回来。

  她心想,陈林不辞而别,连手机都没带,铁了心是不打算和她联系了。可是毕竟和他在一起这么久,从心里面很依赖他。而且两人本来打算结婚,这一走,日子还怎么过下去?

  无奈之下,杜玉娟前去“请教”前夫的母亲,在她的“指点”下,决定到公安分局报案,还想好了如何报假案的细节,好借助警察的力量把陈林找到,这样,他就不得不回来了。于是,8月6日,杜玉娟便到了嘉陵公安分局报案,谎称陈林偷了自己的钱。

   人生赢家:“被抓”男友称谅解 释放当天两人扯证

  时间回到7月28日,在和杜玉娟吵架后,陈林也极其生气,他觉得杜玉娟只是一直在利用其养猪能力,帮助她管理猪场。偌大一个猪场一直不雇人,父亲生病也不允许回去探望。

  “她平时就不是很相信我,猪下的崽少了一只都怀疑是我送人了。”陈林告诉民警,他越想越生气,就准备第二天一早离开,“一定要给她一个教训,不然老是以为我好欺负。

  第二天一早,陈林就悄悄离开了养猪场,由于担心弄醒杜玉娟,陈林没有带自己的手机和证件,身上只有200多块钱现金。于是,陈林决定先回老家把证件补办后,找人借钱去乌鲁木齐找做内墙装修的前妻。8月2日,陈林几经辗转之下,到了乌鲁木齐。一边帮前妻做活,一边四处找工作。

  8月25日,正在做工的陈林,面对警察的“光临”,一头雾水。9月1日被押回南充,见到杜玉娟后,陈林才发现,自己被抓是因杜玉娟撒了一个弥天大谎。

  了解情况后,警方立马释放了陈林,并告知杜玉娟她这一行为系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已经触犯法律,警方会采取相应的措施。

  令人意外的是,经过此事后,两人也知道了对方的心意,陈林更没有责怪杜玉娟:“我表示谅解她,希望对其从轻处罚。”面对检察机关的控诉,陈林希望杜玉娟能得到原谅。

  在陈林被释放的当天,两人携手走进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

   律师说法

   浪费司法资源干扰社会秩序

  针对此案,南充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廖丹认为,杜玉娟报案的出发点是找回男朋友,但公安机关并不知情,其报案目的从法律上来说,是希望警方对陈林进行抓捕,追究刑事责任。

  “她的行为,本身已经触犯刑律,属于诬告陷害。”廖丹称,同时,还浪费司法资源,借助公权实现私人目的,干扰社会秩序。“而且陈林远在新疆,距南充太远,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行为恶劣。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刘虎实习生张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