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苹果手机”贩卖的是虚荣、畸形的消费观念

28.07.2014  15:03

   作者:斯涵涵

  一个月里,付某在北京丰台区某地下室,以每部400元左右的价格对外出售假冒的苹果5S手机841部,销售金额达33万余元。丰台检察院通报称,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批准逮捕了付某。(7月27日东南快报)

  一个月时间,付某卖苹果5S手机销售金额达33万余元,按400元的均价计算,达800多部,可见其“生意红火”,购销两旺。

  外观、开机图标,网络制式,单卡、插卡方式……假苹果手机与正品相比,有着太多的截然不同之处,稍加留意,应该不难分辨。退一步说,购买者即使不知道这些品牌特征,几百元的售价也体现了其假货的明显漏洞,世界著名的高端手机怎么可能几百元买到?要么是手机本身属于假冒伪劣产品,要么销售者非抢即盗,用非法手段获得,但是购买者都乐滋滋地买下,难道真如现在流行的最新神曲中所唱的:你是我的“假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

  “假苹果”卖的是畸形的消费观。苹果手机依靠品牌力量畅销世界,各地拥有不少果粉,其价格也高出一般手机很多,但其终究只是一款手机,消费者要量入为出,理性消费。然而,在这个讲面子,好虚荣的浮躁年代里,苹果手机被赋予了诸多非正常的附加值,一些人尤其是年轻人为此付出了不菲的代价,卖肾者有之,贷款者有之,偷盗者有之……当一个日用品失去了其工具属性,异化为身份、财富、时尚的象征,玩手机者反被手机所玩。“假苹果”销售无疑对准这类目标人群,只是当你拿着假手机四处炫耀时,是否感觉到别人为你的智商和情商着急?

  “假苹果”卖的还是法制意识的盲区。付某只是听老乡说卖假的苹果手机能赚钱,便购入一批假的苹果手机对外进行销售,可见其惟利是图,不计法律后果,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般情况下,付某把假冒苹果手机卖给自己的老乡,付某的老乡们把假冒的苹果手机拿到街头贩卖。依据顾客看出真假的程度卖出不等价格,多在450元至750元之间。面对这种来路不明、售价奇低的街头贩卖,消费者要保持警惕。根据我国刑法,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仍予以收购、存放,其行为已经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付某的老乡们与那些不知是假欣然购买的人,是什么促使你掏出钱包?看似得了便宜,实则贪小便宜吃大亏。

  世界品牌都有严密的防伪措施和打假网络,付某卖假手机不久就被捉拿归案,将受到法律惩处。但是,像付某这样知假售假、利欲熏心的违法行为还有多少?他轻易购假的渠道何来,监管何在?那些购买“假苹果”的消费者是否受到必要的警醒和自省?假手机案破了,但是还有多少披着时髦、高端外衣的假货,裹挟着不辨是非、罔顾法律、急功近利的心灵,迷失在嘈杂、喧嚣的都市街头?(斯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