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原标题:我省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日前,针对我省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群众食品药品消费层次低、识假辨假能力弱、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经营主体多、小、散、乱等现状,省食药监局在全省范围的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展开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用7个月时间,集中整治上述地区的假冒伪劣行为,维护农村正常的市场秩序。
此次行动从2014年11月15日起到2015年6月15日结束,整治内容涉及五个方面。一是加强生产源头治理整顿,开展生产企业资质清理审查,坚决打击无证生产,严肃查处无证制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的违法行为,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过程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二是加强流通领域监督检查。严格实施食品、药品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防止来路不明的食品药品进入流通领域和农民手中。对发现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线索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追究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三是将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相结合;将稽查办案与日常监管、监督抽验等工作相结合。对涉嫌食品药品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四是及时处理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组织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无害化处理,防止再次流入市场。五是广泛开展农村市场打假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专项整治的内容、政策措施、整治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引导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针对农民网购消费迅速增加的新情况,注重提高防范风险、识假辨假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乡村农民图书室等渠道,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提示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鉴别、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知识,倡导安全、理性、科学的消费观念。
在整治期间,省食药监局围绕建立长效整治和监管机制,发挥“12331”举报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落实举报奖励措施,强化社会监督共治作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