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查领导责任”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分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建立对本院发生的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的工作机制,对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对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2014年6月11日《人民日报》)
记得有人说过:“一个好的校长就是一所好的学校”,这其中的道理,就在于强调领导干部对一个地方、机关、单位发展的至关重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是如此。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我们党在党风廉政建设上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落实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不是简单表态、不能务虚,必须务实,要始终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既要有抓铁有痕的决心、久久为功的韧性,又要有一以贯之的恒心、动真碰硬的勇气,带头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如果自己放弃了权力,放弃了责任,出了问题,这就是自己的失职或失察,就应该追究领导责任。
正因如此,笔者感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建立对本院发生的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的工作机制,倒查领导责任,是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国家的前途负责,值得点赞。
落实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最重要、最基本的就是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即:把用人责任、纠正责任、监督责任、支持责任、管理责任的落实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敢于动真碰硬,把从严的要求贯穿到干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特别是要以制度规范明晰党委、纪委“两个责任”的边界,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执纪监督、查办案件,切实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决不姑息迁就,实现“两个责任”的无缝对接,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
只有这样,才能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倒逼机制高效运转,才能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保障“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确保任期内自己不出问题,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全心全意、干干净净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