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境保护条列》修订调研组来嘉峪关市环保局调研

13.07.2017  16:42

7月7日上午,由甘肃政法学院史玉成教授组成的课题调研组一行五人来嘉峪关市环保局就《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开展调研。

调研座谈会上,嘉峪关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按日连续处罚、生态补偿、机动车污染防治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法律方面的疑惑向调研组进行咨询,通过本次调研指导,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工作人员的执法监管理论水平,为以后更好的运用法律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 。

据了解,《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于1994年8月3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04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进行了修订。为有效衔接新《环保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解决符合我省实际的突出环境违法问题,根据年初工作安排,省环保厅拟对《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修订,目前正在进行前期调研。(嘉峪关市环保局 铁建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