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参加全省10所高校章程核准(修订)初审意见反馈会

14.10.2019  03:22

10月10日下午,全省10所高校章程核准(修订)初审意见反馈会在甘肃政法大学召开。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部分专家,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会厅和省司法厅等章程核准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以及10所申请章程核准高校的主管校领导、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我校发展规划负责同志参会,并代表学校汇报章程修订工作。

会上,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负责同志对全省高校章程制定、修订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各高校要把章程制定、修订工作,当作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政策要求、规范学校权利分配、理顺学校运行机制的一次重要契机,在制度安排上尽量做到科学、合理、规范,从根源上规避制约和影响高校发展的各种潜在矛盾和问题。二是要把近年来党和国家出台的关于高等教育的新政策、新法规、新要求体现到章程制定、修订工作中来,使新制定的章程和修订后的章程更具权威性、全面性和指导性。三是要坚持法治和民主精神,贯彻创新和自主原则,处理好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和自主创新的关系,将学校执行较好、较为成功的改革发展经验和实践探索做法写入章程,在确保章程内容与核心要件不遗漏的前提下,使高校章程能够百花齐放、各具特色。

我校发展规划处处长李红红从章程修订的原因和依据,章程修订的内容,修订章程的程序,修订后章程的特色和亮点四个方面汇报了《兰州交通大学章程》修订情况。并从领导重视、部门专责、全程参与三个方面,对我校指导和审核所属独立学院章程制定的情况作了简要说明。我校章程修订工作自2018年8月启动,于2019年3月18日正式报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核准。

与会专家和领导一致认为,我校章程修订依据充分必要,修订内容合法合规适当,修订程序缜密规范完整,修订后章程的特色更加突出,符合交大的历史源起和发展实际。章程初审工作小组原则审议通过兰州交通大学等四所高校的《章程(修订稿)》和《甘肃医学院章程》。并请五所高校按照专家和与会领导提出的修改建议和意见,再次充实完善后,于10月18日前报全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核准。

(文图/丁杰 来源/发展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