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毒地”为何造成“二次污染”?

21.04.2016  07:30

    连日来,常州外国语学校学生疑似中毒事件引发社会关注。“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常外周边“毒地”在修复过程中因操作不规范和监管不力,发生了“二次污染”。

    多位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全国多地出现因化工企业搬迁留下的“毒地”,因监管缺位,这些地方发生“二次污染”的隐患重重。专家建议,土地修复在技术上困难并不大,但目前亟需明确工程建设规范,加大修复全过程的监管力度。

    据了解,常州外国语学校周边“毒地”原是化工厂,因工厂有污染气味太大,遭到周围居民投诉,政府下令要求企业搬迁。早在2011年6月前,位于该地的原常隆化工等企业已完成搬迁。

    不过,污染企业虽然搬离,但“”却留了下来。2011年3月至2011年5月,受常州市新北区政府委托,原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对常隆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情况进行了调查和风险评估。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常隆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较重,用于商业开发的环境风险不可接受,必须对污染场地实施修复。

    2012年3月批复的《江苏省常州市高级中学新北校区新建工程》的环评报告,也提到了相邻地块是“毒地”:项目北侧常隆(华达、常宇)公司原厂址地块场地土壤和地下水已经受到了污染,存在人体健康风险和生态风险。

    据当地一位了解情况的基层环保官员透露,由于以前环保监管能力相对较弱,企业环保设施落后,化工厂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跑冒滴漏和无组织排放,留下了潜在的生态风险。来自常州市环保局的信息显示,常州2012年就对35家关停化工企业原厂址开展了土壤污染调查。

    记者调查发现,常州受污染原化工厂地块修复过程中,主要存在两个问题:

    第一,没有如期完工。据了解,常州受污染原化工厂地块修复工程方为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而作为相关地块土壤修复工程方案的设计指导单位,常州市环科院原本预设去年6月完成土壤修复,但由于接收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水泥企业不能正常生产,修复没有明确时间,相关部门并未就这一变化做相应预案。

    第二,没有按方案操作。常州市环科院院长徐圃青说,在修复的过程中,承建方和施工方本应按照相关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封闭操作,结果却露天作业,相关环境风险没有把控。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飞承认,他们并没有采取钢结构封闭措施,只盖了薄膜。

    浙江大学空气污染与健康研究中心专家尧一骏分析,在常外周边工业污染场地修复中,无论是原计划将污染土壤挖出移走的异位修复技术,还是后来直接在污染场地进行土壤覆盖的原位修复技术,只要操作规范,并且经过专业的评估和验收,技术层面都是可以实现污染土壤修复的。

    但是,他说,从目前掌握的信息看,该地块在修复中,没有使用大棚全覆盖来隔绝翻出污染土壤释放出的污染物,这是非常不规范的。同时,污染修复没有完成,常州外国语学校就已搬过来,显然不合程序。未加封闭的土壤修复现场,显然会对学校人员构成严重威胁。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侯红认为,目前,对受污染土地进行修复,在世界范围内技术上并不存在困难。“毒地”修复造成“二次污染”,更多反映的是操作层面不规范的问题。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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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地存化工污染地或产生急性健康风险

    实际上,在全国各地,随着产业结构升级、城区规划调整,不少城市老化工厂搬迁新址,留下不少废弃“毒地”。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5年5月,重庆市已累计完成377块搬迁工业企业原址场地的环境风险评估,完成34块污染场地的治理修复;2014年湖南湘潭市关停了竹埠港工业区所有的28家化工企业,对腾挪出的“毒地”纳入岳塘经济开发区,实行片区整体开发。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发生曾参与主笔《中国污染场地的修复与再开发的现状分析》的研究报告。报告中称,按照主要污染物的类型来划分,中国城市工业污染土地大致可以分为:来自钢铁冶炼企业、尾矿的重金属污染场地;来自农药等化工企业的持续性有机污染物污染场地;以有机污染为主的石油、化工、焦化等污染场地;电子废弃物污染场地。

    李发生说,总体上化工企业有毒有害的物质要多一些,常州出事的就是化工企业。相比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化工企业确实量多面广,涉化工企业的污染场地都比较敏感,应高度重视。

    尧一骏表示,来自毒地的气态污染物,在极端情况下可能产生急性健康风险。而在更多情况下,会由于长期暴露在低浓度污染中产生慢性健康影响,这意味着人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患上恶性疾病。以工业常用的溶剂三氯乙烯来说,长期暴露可能造成肝癌、免疫缺陷、肾衰竭、淋巴癌、生殖系统疾病、中央神经系统受损等疾病风险。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