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消费者线下购买“后悔权”

20.04.2022  09:53

4月19日,记者从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下发了《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甘肃省“放心消费行动”,规范“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放心消费、快乐消费。

推行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

督促经营者履责

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持续净化消费环境,探索把以“品质保证、诚信保证、维权保证”为基本内容的“放心消费承诺活动”,从市场监管领域向其它行业扩展,从线下向线上延伸,不断净化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以公示消费者投诉信息为抓手,按照“宣传、指导、约谈、公示、查处”的基本程序,各市州年度内公示不少于3次,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从消费者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区域、行业着手,以点带面,逐步扩大消费投诉公示的覆盖面,开展多维度的投诉公示,提高公示的综合效应。

扩展多元调处模式

降低消费维权成本

通知》强调,要扩展多元调处模式,降低消费维权成本,倡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真正对企业负责,发挥好自律作用。推动新闻媒体积极开展舆论监督,揭露、批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支持各级消费者协会发挥在公益诉讼、比较试验、体验式调查等方面的监督作用。

持续推进全省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强化12315集公共服务、案件来源、指挥调度、动态预警、大数据分析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作用。大力推进12315平台ODR企业建设,积极引导并有效管理市场主体在线化解纠纷,到2022年底力争推动12%的消费纠纷在源头化解。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丽君

(责编:周婉婷、焦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