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流转 “公转”岂能变“自转”(走转改·一线调查)

28.07.2015  22:36
原标题:保障房流转 “公转”岂能变“自转”(走转改·一线调查)

廉租房、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等作为政府保障性住房的一部分,主要是为城市中低收入者解决住房难题。近期多名读者向本报编辑部反映:陕西省部分市县仍有一些并不困难的业主成了保障房的房主,并将保障房违规出租获利。2014年陕西保障房基本建成量跃居全国第一,目前竣工和基本竣工129万套。建成的保障房里是否存在违规转租或售卖问题?政府强调加大保障房流转和退出机制实践得如何?对私转现象相关部门是否进行了核查?请看记者调查。

每天清晨,西安市的清洁工刘大妈都会准时出现在马路上开始一天的工作。家住一个破旧小区的刘大妈家庭收入并不高,由于之前申请的廉租房审批手续还没下来,心里的阴霾一直扫不掉,让她不解的是:为什么周围有的人家庭条件好,却申请到了保障房,且还获利呢?

违规租售 监管缺位

转租广告直接贴在小区,中介公司代租情况普遍

记者近日分别来到西安市、宝鸡市和咸阳市多地进行采访调查,在市县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发现已经建成的保障房存在违规转租售卖等问题。许多转租售卖广告公然长时间张贴在小区内,并没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或者清理。

在西安市米家崖廉租房项目安置小区内,许多单元楼的门口都贴着“米家崖安置小区两室一厅105平方米,对外出租”等字样的房屋出租告示。记者以租客的身份拨通了几位房东的电话,一位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在小区有一户三楼的两室一厅新房,已经住了一年。现在准备以1200元每月的价格对外出租。随后,记者又联系另一名房东,对方表示房子去年已经出租给别人了,不过他的亲戚在这里也有房子还没租掉,可以再租。

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这里转租现象严重,住在这里的大部分人实际上都是租客。原来的房东享受着政策的优惠获得了保障房,却以1200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转租给外地人。

有着类似情况的不止一处。记者来到位于西安市北二环与东二环交汇处的经济适用房小区珠江新城。在小区内的小商店内,售货员告诉记者,小区内有业主对外出租自己的经济适用房,不过不能对外声张。在该小区附近一家名为“顺君房产”的中介公司,门前的出租牌上就写着四套珠江新城的房子待租,从75平方米到125平方米不等。当记者以租房户的名义前去询问时,房产经纪人马丽告诉记者:虽然这房屋是经济适用房,但是房主手里还有其他房源,所以房主把这些房子放在这里出租。在最北边有一套新房在7层,房主也准备以1300元月租金出租。

珠江新城对面的泰和居小区也是陕西省安居工程。马丽说,这里的房子同样可租。记者要求去现场看房后,马丽带记者来到泰和居的一户房屋,表示这是一套面积达130平方米的房子。房主买了4年多,因为在外有房,所以直接把钥匙交给中介公司代为出租。

记者来到陕西省宝鸡市的大庆路,在属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瑞丰上城小区的大门上悬挂着明显的“陕西省安居工程”的标志,而就在该标志的下方贴着一则于3月10日写的“小区出租房屋”广告。在宝鸡市金台区新福路9号的限价房项目百翠园小区内,当记者根据房屋出租的张贴信息联系房东时,房东表示房子已经租出去了。

这里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在偷偷地转租,一直没有房管局等部门来检查吗?百翠园小区的房东高先生告诉记者:自从获得该房子后就没见有哪个部门来询问过,“除了转卖不好拿到房屋合同外,其他转租没人管”。

网络转租 规避检查

一小区有20多套房屋网上出租

调查中,记者还发现,许多租户为规避检查,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中广泛发布转租广告的现象较为普遍。

记者来到咸阳市文林路的经济适用房望塬小区。小区内明确贴有咸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发布的“保障房严禁转租”公告。记者在小区内较少见到租售信息,但在网上,记者发现小区内不少房屋转租甚至售卖的行为。

记者在赶集网上搜索“望塬小区租房”等关键字后,发现该小区有21条房屋出租信息;记者联系了几名房东后,对方表示部分已经出租出去。记者调查发现,不仅有个人转租,还有“天祥房产”等中介公司直接代理房屋出租,对方表示该房屋属于业主个人所有,“很多是新房,但房东手头房子较多,所以将此小区的房屋拿来出租”。

同时,记者在赶集网、58同城、搜房网等网站上搜索西安米家崖廉租住房小区、咸阳市限价房文景苑小区、宝鸡市限价房锦绣新城等保障房项目小区,均发现存在不同程度的租售情况,且有的房屋已经完成租售。

根据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等2007年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记者调查发现,私自对外出租的情况,在陕西多地并不少见。

定期巡查 群众监督

对被举报查实的转租谋利者,不但要收回保障房,还应当重罚

目前,陕西省保障房建设进入新一轮高潮。按照23%的陕西省全省城镇住房保障面计划,陕西将在2015年建成210万套保障性住房,而建成的保障房中,不断有不符合条件的人获得了保障房,又转租给他人谋利,无形中占用了很多本应是低收入者入住保障房的机会。

对于陕西多地存在的保障房违规转租出售等情况,陕西省社科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宝通认为,保障房的产权在政府,是公共产权,是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入住者无权转租谋利。为了防止转租谋利现象发生,除过“三审核、四公示”外,更要完善检查监督办法。同时要加快研究保障房流转机制,加大保障房“公转”,同时加大查处“私转”现象。

对租住情况要定期检查和监管。”张宝通表示,目前许多地方的保障房大多由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管理。但物业公司作为企业,并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职权,而且物业公司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也并非全部可靠,所以仅靠物业公司的管理是远远不够的,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职责,要定期检查。同时还应当实行群众监督,对被举报查实的转租谋利者,不但要收回保障房,还应当重罚。

针对保障房在网络上租售的新情况,相关部门不能忽略网络租售的新情况,应充实力量,通过网络搜索、核查等方式,加大巡查和监管等,对于网上转租售卖保障房的行为进行查处。” 张宝通说,“强化保障房动态流转机制。有的家庭收入提高后,有能力去住更大、更好的商品房,保障房就应当收回,而不能‘一分了之’。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户主要进行动态退出,以杜绝转租谋利现象发生,确保保障房为真正低收入家庭所住。

做大,更要分好蛋糕(记者手记)

保障房合理流转和退出机制值得相关部门关注。

由于执法力度不到位,保障房违规转租等现象时有发生。这需要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转租、转售等违法行为定期查处,同时尽快制定严格的退出管理机制。实际工作中,有部门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工作中对相关违法者的处理力度不够,且仅靠住建等部门检查,工作面太大,很难全覆盖。

但只要以积极心态去面对困难,方法总比困难多。对于保障房违规转租现象,相关部门可以联手其他有关部门,对违法者的不良行为进行记载、公示,并告知当事人所属单位和征信机构。

如今,各地保障房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在注重速度和数量的同时,已建保障房的分配更应该引起重视。否则,不论蛋糕做多大,最终最饿的人吃不到,那做蛋糕的意义势必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