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审计应关注资金筹集使用

14.11.2014  19:14

  保障性住房政策既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又是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从而为大众所热切关心的政策。对其开展跟踪审计,顺应政府工作的要求,也体现民意。在审计中,应关注的首要点就是各级财政投入资金的真实合规和效率效益。

  一是关注地方财政是否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并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足额配套;二是关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是否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三是关注排查地方政府违规减免土地出让收入问题;四是关注近些年来不断发展的“政企共建”模式下,企业参与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在资金投入建设和使用环节则以建设工程的时间阶段区分,从在建、已建成和已分配入住三个阶段对保障性住房资金使用效益加以把握。对在建的工程项目,从保障性住房工程进度入手,关注建设资金是否闲置。保障性住房建设一般时间紧、任务重,如果按照正常的项目设计、勘探、招标、审批等过程办理手续,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所以多数项目都属于边设计、边施工、边办理手续的“三边”工程。审计实施中,首先检查项目“四证”是否齐全,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其次检查项目的招投标程序是否规范,有无“暗箱操作”现象,项目签订合同内容与中标通知书内容是否一致,未公开招投标项目是否履行了相关的审批手续,有无违规转包和分包项目的情况;对已建成的项目,从使用状态入手,关注是否存在房屋建成后空置造成资源浪费问题。具体是从竣工验收、移交钥匙等方面了解历年来实际建成的保障性住房的套数,从公示、已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相关协议入手(必要时实地观察),掌握建成后是否存在空置的问题,对已形成空置的住房查找原因、提出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解决问题,尽快使保障对象受益,让已建成保障性住房能够发挥作用;对已分配入住的保障性住房从入住人员的资格入手,关注是否存在骗取情况。主要是依赖计算机审计手段,在取得房管部门、车管部门业务数据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和参考,排查并确定隐瞒房产、财产从而骗取保障性住房资格的行为。

  

供稿:社保处 张锁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