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保障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23.07.2015  02:32

    日前,兰州市“四版规划”正式通过“国检”。根据国务院给省政府的批复,原则同意《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四版新规”有着鲜明的特点,即,城市功能由传统工业城市向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转型;产业结构在中心城区由以重化工业为主向以现代服务业为主转型,其他产业向兰州新区和园区集中;城市建设由工业城市向生态宜居城市转型;城市空间由河谷盆地向盆地外围拓展跨越;城市结构由河谷单中心城市向区域多中心城市转型;城市规模由200平方公里向400平方公里跨越;规划理念由注重技术向注重公共政策转型。(相关报道见7月22日《兰州日报》3版)

    《总体规划》是兰州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兰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兰州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共同把兰州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国务院在批复中明确指出,兰州市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城市规划的蓝图能否转变为现实,关键在于落实。很长一段时间里,城市规划的管理机制还不健全,规划落实不够到位、执行力不强等问题在国内各个城市都普遍存在。建国后兰州市城市有过三版城市总体规划,这三版总体规划奠定了兰州市今天的城市发展格局,其中第一版规划还被当做当时的经典案例,进入过大学教科书。但是在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扩容加速,经济社会发展旺盛的需求下,也出现了不少违反总体规划的现象。这一方面是对规划的严肃性认识不足,缺乏长期性有直接关系。但另一方面,也和城市发展速度突破常规,规划赶不上变化有直接关系。因此,我们要承认,任何规划都有一定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不仅包括了对未来城市发展的预期不足上,也包括了规划者的眼光与知识的时代局限性。城市的规划设计是不断发展的学科,特别是在现代,由于特大城市和“城市病”的出现,研究人员已经重新开始审视原有的城市规划理论,讨论因地制宜按人所需地去进行城市建设。在这样一种大背景下,城市规划必须严格其科学性和法制化。

    国外很多城市的发展规划数百年没有大的改变,一方面是因为当初的规划设计科学,另一方面是因为执行严格,保障了规划的严肃性。比如美国的华盛顿,200多年都没有大变动,一直按照城市的中轴线在发展。欧洲的很多城市,如荷兰阿姆斯特丹、丹麦的哥本哈根,还有巴黎、伦敦等历史积淀深厚的大都会也是这样。这些城市给人的感觉很协调,古老与现代巧妙融合,层次分明,且留有发展空间。

    城市是劳动力、资本和土地等生产要素聚集的中心,是现代经济社会活动的主要舞台。城市如何高效利用合理生产要素,以适应城市不断发展增长的需求,不仅关系到城市的经济发展,城市的生态环境,还关系到每一个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可以说,严肃科学地制订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中各种利益分配和谐统一发展的根本保障。因此,把规划的全过程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严格城乡规划审批、实施和调整的程序,强化规划执行刚性就成为必需,一经确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随意更改。同时,为保障规划的落实不走样,大力推行“阳光规划”,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和具体建设项目的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制度,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对规划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鼓励市民对违反城市规划行为进行举报,也是应该积极探索的必要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