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措施有效保障困境儿童权益 将实施分类保障
原标题:我省出台措施有效保障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权益
困境儿童将实施分类保障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为给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有效保障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权益,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
依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主要包括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强化医疗保障、强化教育保障、强化监护责任、强化残疾儿童福利服务、强化安全保护。其中在强化安全保护方面,我省民政、教育、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机关将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督导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困境儿童人身安全。村(居)民委员会对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导致儿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要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或组织做好困境儿童保护工作。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困境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的案(事)件,并有针对性的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必要时要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困境儿童安置到救助管理机构或福利机构进行临时保护。
我省将建立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强化和落实基层政府、部门职责,充实和提升基层工作能力,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
困境儿童分以下几类
(一)家庭困境儿童
主要指父母一方死亡、重病、重残,另一方重病、重残的儿童;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重残: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一级,智力、精神、肢体残疾二级以上的;重病:参照我省重特大疾病救助办法规定)。
(二)自身困境儿童
主要指因自身残疾(需持有残联核发的二代残疾人证)或身患重大疾病,导致治疗、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
(三)监护困境儿童
主要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因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改嫁、服刑、戒毒,另一方失踪、改嫁、服刑、戒毒等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记者 李杨)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