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 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确保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近日,庆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由市民政局等7部门制定的《庆阳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两项制度”衔接工作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市“十三五”期间“一号工程”,按照“低保政策兜底一批”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制度合理,确保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
《方案》要求:各县(区)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原则,重点做好五项衔接:一是政策衔接,在坚持依法行政、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坚持统筹运用救助方式助力脱贫,有效解决生活困难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加大医疗救助支持力度,突出对重点救助对象的兜底保障,加大临时救助托底保障力度。二是对象衔接,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困难群众基本信息库,全面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台账对比工作,摸清农村低保对象未纳入扶贫建档立卡范围和扶贫对象未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具体情况,综合确定“两个对象”。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严格操作程序,精准认定对象。三是标准衔接,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到国家扶贫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影响基本生活。四是管理衔接,要不断加强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动态管理。五是机制衔接,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建立信息沟通、精准识别、“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社会力量参与等工作机制。
《方案》强调,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最低生活保障组织协调、政策宣传、资金投入、工作保障和社会监督等规范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政策执行能力。强化考核监督,要将“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分别纳入农村低保工作绩效评价和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体系,定期组织开展政策衔接落实情况督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弘扬正能量,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脱贫信心,鼓励贫困自立自强,在政府扶持下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
(庆阳市社会救助局 曹正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