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温暖回家路

26.11.2015  05:40

    近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从11月下旬至2016年春节前,我省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广大群众可以通过12333劳动保障咨询平台进行举报投诉,以便相关部门受理和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每到年关之时,出门在外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收拾行囊,踏上回家之路,此时,他们没有更多的奢望,只是希望能如数拿到自己应得的那份工资,去跟常年分别的家人团圆。可是,就是这种合理合规的希望,往往被一些无良老板扼杀,因工资拖欠而不能回家过年,与家人团聚,令人心酸,令人唏嘘,亦令人悲痛。又是一年年终至,农民工工资的话题再次进入公众的视野,成为关注的热点。

    尽管2011年的我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纳入刑法处罚的范畴。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似乎执行不力,这与一些企业主的品行不端有关,蔑视劳动者,无视农民工的血汗,不论有钱或没钱总想拖;另一方面讨薪过程的复杂性使法律的实际操作也变得错综繁杂,再加上以前相关部门多是在农民工求助时才去执法,这无形中给了一些无良企业主拖欠工资的空间和时间。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今年甘肃省政府改变了以往的追薪方式,将以往的农民工讨薪变为前置的政府“追薪”,于11月份启动了全省范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给无良企业主施压,督促他们提前打消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想法,并在执法部门的压力下,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不是一蹴而就,需要多部门、多单位、多人员的联动,对政府部门来说,工作范围之广、难度之大可想而知。但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让农民工开心地走上回家路,针对一些“老赖”和“无良”企业,甘肃省制定了两步走的原则,首先是企业自查,说白了,自查就是打预防针,要求企业无条件的足额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其次是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是针对那些自查不力,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无良企业和个人给予法律的威慑,并调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工会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于自查阶段打马虎眼、督查中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主,政府将启动法律程序,依法承办。如此一来,无良企业主或个人不得不在得失之间掂量一下。

    劳有所得,按工付酬是理所当然之事,然而,处于弱势群体的农民工工资,却成了一些无良企业和老板按心情裁决,想给就给,不想给就拖,这明显是对农民工的歧视,更是对农民工尊严的亵渎。此时,甘肃省多部门联动督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真正践行了政府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不仅保障了农民工权益,更温暖了他们的回家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