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院贯彻 “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

18.07.2014  18:25

      近日,为了深入贯彻全省检察机关“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按照省院“3521”工程建设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合水县院印发了《关于贯彻全省检察机关“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现场推进会议精神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是省检察院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的创新实践,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途径,是对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有力回应,是服务中心工作的自觉行动,是推进双联工作的具体举措,是实施民生检察的重要内容。县院机关和干警必须加强“关注民生、执法为民”的民本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保民生、促三农”行动自觉。
      《意见》要求:一是明确任务,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加强法律政策宣传,帮助建设规章制度,依法监督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深入排查化解涉农矛盾纠纷,着力推动惠农政策公开实施。二是强化措施,全力推进专项行动。要设立“三室”健全工作机构,用好“三员”强化人员配置,同时要建立联络机制和内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避免预防科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三是立足职能,依法打击涉农犯罪。要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依法打击破坏农村能源资源和扰乱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不断加大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力度,切实保障民生民利。
      《意见》特别强调,要强化全局意识、担当意识,按照争先进位、赶超跨越、勇创一流的要求,充分挖掘自身潜力,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切实提高群众工作水平和服务“三农”工作的能力,把保障民生民利,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的重大任务放在突出位置,共同承担起工作责任,着力推进“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