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4月20日至26日是我省的知识产权宣传周。这次宣传周活动主题是“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着力把我省打造成知识产权强省,以知识产权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近年来我省企业知识产权意识逐年增强,专利申请与授予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不少企业已经有了申请专利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但依然问题不少,主要表现为专利维权过程中存在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效果差的现象,不少专利诉讼往往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市场”,“赢了官司,赔了钱”等尴尬局面。(相关报道见《兰州日报》4月28日四版)
世界知识产权强国都是创新强国,从世界主要创新强国的发展来看,知识产权无疑是创新的原动力。一方面,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架起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桥梁。另一方面,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从法律上赋予创新成果排他性的财产权,与单位和个人的价值体现密切相关,有着良好的互动性,激励着人们发明创新。正是由于实施了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新强国才能在一次次产业升级中获得不断的提升,始终占据世界经济的制高点。因此,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从无到有,专利申请数量世界第一,已成为知识产权大国,具备了巨大发展潜力。但与此同时,我们离知识产权强国还有很大差距,这其中一个重大阻碍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非常不够。由于现阶段依然有着法制不健全,保护意识不强,保护手段不硬等方面的不足,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依然比较普遍,这严重挫伤了发明人的积极性,影响了社会的公平诚信,更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制造了很多阻碍。
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随着国家创新发展驱动战略意见的出台,以及知识产权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已成为当务之急。
2014年11月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助力创新创业、升级“中国制造”。会议认为,知识产权是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进一步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打造更好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法治、市场和文化环境,是政府监管的责任,有助于建设创新型国家,让千千万万创新者以创造成果造福人民,实现自身价值,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前不久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让知识产权制度成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都是我国主动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趋势作出的战略决策。
保护知识产权,不是政府监管就能包打天下,而是需要全社会都积极参与支持,加大保护力度。决定创新程度的高与低有两个重要因素,一个是创新的能力,另一个是保护创新、鼓励创新的环境。从保护创新、鼓励创新的环境来看,构成一个创新发展的良性发展体系,需要良好的商业环境、完善的法律和有效的监管体系共同作用,才能使中国的创新事业从萌芽茁壮成长为参天大树。在此过程中,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首要是加强全社会的相关法律意识。尤其是提高相关法律的实施力度,提高司法人员的职业能力和科学修养,都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首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