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环境保护局加强“两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

12.06.2018  09:31

为保障我市2018年高考、中考顺利进行,切实为参加高考、中考的学生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生活、考试环境,市环保局从五个方面加强两考期间噪声环境监管工作。

一是严把审批关,从源头上杜绝噪声扰民,严格审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环保手续,对已审批的手续要于当日传至本级城管执法部门备案。5月25日至6月18日期间,一律停止办理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环保审批手续。

二是加强对各类噪声源的监督管理。一是要加大对各类建筑施工工地的现场监察频次,对巡查中发现的噪声扰民行为坚决制止,切实做到对辖区每个建筑施工工地的有效监管。“两考”期间,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施工作业。

二是加大对工业噪声源的监管。对于“两考”期间受理的工业噪声扰民问题,要及时赴现场核实,并进行现场监测;对超过排放标准的工业企业,责令其立即采取限产、停产等有效措施,确保实现达标排放。三是加大对社会生活噪声源的监管。特别是对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露天广场舞、居民住宅楼周边群众自乐活动的执法检查力度,发现噪声扰民行为要坚决制止,并依法从严处罚。

三是加大监察频次,及时解决噪声扰民问题。“两考

期间,要加大对各考点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巡查力度,严格控制各类噪声源,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

四是落实值班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各县(市、区)环保局成立“两考”期间噪声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轮流值班,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12369环保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认真受理查处噪声污染投诉案件,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做到全时制、全天候、全方位为考生服务。

五是加强与各新闻单位的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酒泉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