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葫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协调会

29.11.2017  09:55

为协调解决近期葫芦河流域跨界污染问题,进一步加强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管理工作,2017年11月23日上午,省环保厅组织召开了葫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协调会,会议由省环保厅副厅长白志红主持,天水市、平凉市、秦安县、庄浪县、静宁县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和有关科室负责人,以及省环保厅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

会议由平凉、天水两市环保局分别汇报了葫芦河流域(含水洛河)近期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参会人员就进一步强化葫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随后,白志红副厅长就加强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管理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渭河及葫芦河流域是我省贯彻国务院《水十条》和《重点流域“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的重点区域,是我省全面完成《甘肃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水环境质量目标的重中之重,但是从监测结果来看,葫芦河一号桥断面、渭河北道桥断面水质仍未稳定达到考核目标要求,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

他强调,天水、平凉两市要充分认识到改善葫芦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4个方面切实做好葫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排污单位监管,杜绝发生跨界污染问题。 平凉、天水两市环保局要靠实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突出抓好枯水期时段各类涉水排污单位的企业监管,严格执行驻厂监察制度,针对地区淀粉等特殊行业生产特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各部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违法行为。 二是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大流域区域执法力度。 请天水市环保局会同平凉市环保局共同起草《天水市、平凉市葫芦河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并提请两市政府于今年年底前认可签订,尽快建立两市共同应对葫芦河水污染问题的联防共治、联合执法、联合监测、联动应急等合作工作机制。 三是持续巩固治污工程效果,改善渭河流域水环境质量。 平凉、天水两市要从污染排查、项目设计、资金管理等方面,切实做好“平凉市泾河葫芦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和“渭河流域天水段污染防治项目”的申报入库和组织实施工作,力促项目尽快发挥环境效益,有效改善葫芦河和渭河中上游流域水环境质量。 四是规范开展水质监测分析,为环境执法提供有力依据。 平凉、天水两市要充分认识监测事权上收后面临的复杂形势,加强与上级环境监测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监测数据客观详实;另外,要通过分段布点、同时监测,排查分析重点污染区域和非法排污单位,为环境监察执法提供有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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