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贪官“全部收监”就万事大吉了?

20.08.2014  19:07

   作者:毕晓哲

  整治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专项行动,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据澎湃新闻统计,截至目前,在山东、四川、江苏等地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包括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在内,至少有7名曾担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保外就医罪犯被检察机关建议重新收监。澎湃新闻注意到,在此次专项检察行动中,对于保外就医的条件进行了更为严格的限定。山东省、成都市、石家庄市等多地,都明确表示罪犯即使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但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也将被收监执行。(8月19日澎湃新闻网)

  全国各地严格“贪官”保外就医标准,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服刑官员仍以“从严”标准再次收监,是一个值得肯定的成绩。然而,令人不解和难以想象的是,各省取得“收监成绩”的同时,却没有暴露出任何此前安排和批准“保外就医”环节的“问题”,这显然是不正常的。以媒体重点报道的四川、江苏、山东三省为例,仅成都市检察院就对28名罪犯作出了收监建议,江苏省南京市对14名保外就医罪犯提出收监执行建议,而山东全省更多达66人次。那么,如此大比例和大数量的“全部重新收监”,却没有出现一例违法安排的“保外就医”和以徇私舞弊手段安排的“保外就医”,这显然无法让人信服。

  目前,一些地方监管环境并不好,尤其是对那些曾有权有势的“贪官”,一些地方的监狱机关更是存在“放一马”的现象和问题。今年7月份,媒体报道“广西阳朔原国土局长受贿被判刑十年未坐一天牢”,在媒体和舆论的强烈关注之下,罪犯石宝春已被收监。据称,石宝春“判刑后保外就医期间,不仅开车往来于桂林、阳朔之间,还前往柳州、河池、南宁、广州等地,甚至乘飞机前往山东和四川等地”,这是何等的逍遥自在,不仅想象,如果不是监管权力的腐败和监管者与“保外就医”者的蝇营狗苟,“服刑”如度假式服刑的可能性有多大?怎么不见普通工人、农民也这样的“保外就医”式逍遥?再比如,今年6月份,“撞死公安局纪检书记”后“因病”取保候审的河南沁阳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长王浩斌,于前段时间被再度收监,据查该保卫科长是正常通过的公务员体检,但在肇事逃逸被逮后居然瞬间患上小脑网膜囊肿疾病。这类“狗血新闻”不过是“监管”不严、监管者枉法徇私的丑闻罢了。

  一些贪官此前被安排“保外就医”理论上不可能没有“百分之百”没有任何问题。这些服刑的贪官们,有多少是真有病的?有多少人的“”是伪造出来的?这些问题,本应顺藤摸瓜,以中央安排的整治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行动为契机,好好查一查这些“贪官”们究竟是怎么被“保外就医”的,究竟是什么程序和哪个人安排办理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样的一个可能揪出司法领域更深层次腐败问题的好机会,被个别执行者当成了“炫耀政绩”的机会,被硬生生放弃了。这未免让关心司法公正和紧盯着“贪官”究竟能在监狱“”几年的人们,心里无比纠结。

  目前,涉及的四川等三个省以及三个省会城市中的近百起“重新收监”案件,究竟保外就医有没有问题,公众仍高度存疑,从标本示范意义角度,不妨先公开“知名贪官”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8年保外就医、原潍坊监狱监狱长邵宗水4年保外就医的依据、证据和保外就医期间的详细记录,公开披露这两名“贪官”保外就医的安排程序。如此,才能让人真正信服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不打折扣。(毕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