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

18.08.2015  13:15

2015年7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了7条政策措施。一是进一步改善外贸环境。二是强化政策保障。三是加快推进改革。四是突出创新驱动。措施如下:

一、坚决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深入开展全国范围内的涉企收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二、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扩大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区间。三、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及新兴市场开拓的支持力度。四、加快推进外贸新型商业模式发展。抓紧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五、继续加强进口工作。扩大优惠利率进口信贷覆盖面,将《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纳入支持范围。六、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效率。七、切实改善融资服务。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企业的融资支持。

      我委收到《意见》后高度重视,现正在配合商务厅研究起草关于我省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相关意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