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检察院多举措促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运行

31.07.2014  18:47

      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后,镇原县检察院按照“全员、全程、全面、规范”的使用要求,围绕“五个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多方协调,深入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运行。目前,业务部门办理的228 件案件全部通过系统流转。
      一是抓机制建设,推进系统全面运行。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技术支持、信息采集、教育培训、后勤保障等四个小组。院党组将系统应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每月研究一次系统运行情况,听取工作汇报,解决系统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购置了专门打印法律文书的彩色打印机,对业务科室15台配置较低的办公电脑进行了更新;对受案大厅、赃物室等案管场所安装了监控设施,对有关岗位的涉密电脑安装了单向导入设备,确保了应用系统全面运行。同时,坚持“三不原则”,即未通过系统办理的案件,不签字、不审批、不研究,形成了“全员、全面、全程”应用的格局。
        二是抓流程监控,突出系统应用管理。为了切实加强对统一软件的管理,制订下发了《关于规范统一软件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人员角色、权限变更、转移,文号预留,案件删除、数据修正等程序进行了规范要求。目前,共审定预留文号47份,调整文书最低审批权限130余处;审核发现案卡信息错误15处、后台配置错误20余处,及时协调技术科系统管理员进行了修正、删除。同时,突出抓流程监控工作,制定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流程监管工作细则(试行)》,要求除案管部门设立流程监管员外,在各业务部门授权部门副职或内勤担任流程监管员,对系统内案件流转实行两级监控,对存有违规的情形及时予以提醒、纠正。目前,共口头预警30余次,网上预警提示8次,发送流程监管通知书8份,有效推进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各业务条线全面运行,规范了系统信息正确填录。
        三是抓技术保障,促进系统高效流转。为了切实搞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技术保障工作,成立了由案管、技术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技术服务小组,每天8小时值守,及时解决统一系统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制定了《关于及时报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各部门设立了联络员,建立了一问题一报告、一建议一报告,有问必答的快速反应机制。承办人或联络员在系统使用中遇到问题,通过内网飞秋或腾讯通直接报送案管办,由案管办统一研判,协调技术部门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对经技术人员研讨不能解决的问题,案管办及时梳理汇总层报省院对口部门。目前,共收集解答统一软件操作问题100余条,梳理上报市院案管办20余条。同时,1月份,在互联网申请了“镇原检察”微信公众平台,设置了案件查询、律师阅卷预约、检务指南、法律咨询等栏目,通过该平台即可办理案件查询、阅卷预约等事项。购买安装了多可文档管理系统,对案管工作形成的文书及扫描整理的电子卷宗上传至专门的服务器进行规范管理,实现了律师网上阅卷。在内网飞秋上建立了“统一软件交流”群,在群共享空间不定期搜集发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有关操作指引参考、问题解答等,为全院干警学习、交流统一软件使用提供了技术支持。5月份,该院又发起创建了“庆阳案管交流”群,将掌握的统一软件有关信息分享给全市干警,促进了院际间互动交流。
      四是抓学习培训,提高操作技能。该院为每位干警购买了高检院编印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指引手册》,方便了干警随时学习,短时间内熟悉掌握。3月份,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反复观看学习了江西省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视频,并组织业务骨干对系统应用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讲授,利用省院统一业务系统测试版平台,组织各部门联动实训,给全院干警进行了再培训,有效提高了全院干警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操作技能。
        五是抓责任追究,改进办案作风。为了及时纠正使用业务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发挥警示、导向作用,该院建立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情况通报制度,对各个办案部门、承办人使用系统办案的情况定期通报,通报中见事见人,在通报中贯穿培训内容,并要求限时整改。对造成后果,影响案件质量或考核结果的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今年以来,通报2次。通过督查通报,以通报代培训、责任倒查等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业务部门和办案人员改进办案作风,办案质量、效率有了较大提升。与上年比较,审查逮捕案件平均办理时间缩短1.5天;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理时间缩短5天。办案随意性大、程序不规范、法律文书粗糙的问题基本消除,干警养成了自觉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的习惯。